作為一名法學和新聞學雙修,副業玩電影(也有可能是主業)的學生,昨天看完了《追虎擒龍》之後大為失望透頂。

但今天回想起來,發現自己實際上錯誤理解這部片子了。

作為一個電影人,咱都知道一部作品是要傳達創作者的理念的。

說實話,觀影的第一時間我并沒有把握這部電影想傳達什麼,看完即忘完。直到今天經曆了大半天學習了之後才領悟到,結果事實令我大為震撼。

以下是我個人理解:

本片對于新聞人傳達的意思即為明确。作為記者,要富有社會責任感,要敢于和黑惡勢力作鬥争,不能向惡人低頭和妥協。作為記者,應做到報道的即時性和真實性,不能寫虛假的新聞報道去迷惑讀者。

同時本片也提到了輿論,輿論的導向作用和輿論的監督作用,強調輿論的重要性。輿論是一把雙刃劍,但從正面角度來說,其能充分地實現社會正義,它可以保證執法、司法、守法等各項法律實施活動符合法律規範,可以避免和糾正執法、司法偏差,起到更好的社會影響。

本片對法律人傳達的意思也很明顯。首先傳達了法治和法制的重要性,那個時候的香港地區,作為其最黑暗的時期之一,其急需的就是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強力的法律治理。隻有完善法律體系,強化民主政治,堅持依法行政,保障公正司法,搞好法律監督,才能把香港地區建設的更加美好。

也指出了應注意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培養,杜絕行政機關内部腐敗,同時應做好行政監督,做到公正司法,文明執法。正如影片所說:“廉政公署是香港反貪的最後一道防線”(具體是不是這部我不太清楚)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本片并沒有表面那麼簡單,這不僅僅是一部商業片,也是一部極具現實意義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