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我隻想說
這種公然醜化,诋毀我國公檢法機關的電影是怎麼過審的?
但凡公安機關在案件偵辦期間做了一丁點兒的背調,就不會對死者與被告兩人共同生活近兩年的情況毫不知情,就不會拉着檢察院,鬧出在第一次庭審上,以“拖欠2000元嫖資而懷恨殺人”為動機提起公訴的天大笑話,還堂而皇之的聲稱掌握了全部證據鍊。
而法院更是離譜,殺人命案的庭審現場,硬是搞成了辯論賽現場,辯護律師和公訴方互相随意打岔,你一句我一句的自由辯論。
主打一個展現公檢法機關草菅人命,集體失智嗎?
這導演和編劇怕是某國間諜吧?
這電影怎麼過審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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