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人的認知和年齡大小有一定的關系,但它并不是決定性因素,根本還是在于價值觀的問題。人做選擇就會有代價和成本,得到就一定會有失去。另一半出軌後自己原諒還是斷交都是個人選擇的問題,不過是價值衡量之下做出的妥協,出軌行為本身傷害的是家庭關系和家庭感情,不利于社會整體的和諧,因此被社會公德譴責。個人觀點覺得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苦衷,陳嘉玲媽媽之所以原諒爸爸劇裡有些合理的解釋,基本符合觀衆常識,在一個可接受的區間範圍内,編劇在這裡的設計并沒有挑戰觀衆的道德底線。
首先,陳嘉玲爸爸的人設通過第一季和第二季前部分立起來了,他愛家庭也愛女兒,是個好爸爸。其次,編劇并沒有讓爸爸肉體出軌。第三,借錢這個問題動機也找了個合适的借口——即初戀情人不是壞人,她自己也是個網戀的受害者,因為保住了爸爸在劇中長久以來的“老好人”人設。第四,編劇設計舞蹈教師這個角色是爸爸的初戀,正如張愛玲所寫“朱砂痣”“白月光”和“蚊子血”“米飯粒”的比喻。編劇這樣設定,意思是爸爸原沒有出軌的心思,隻是這個年紀,遇到自己的初戀情人,難免不心動。觀衆也會認為,男人嘛,人之常情。
這也是媽媽為什麼原諒爸爸的原因。更何況,結合地域因素和傳統文化而言,以及從媽媽背着爸爸自己學想學的開車、英語、遊泳明顯可以看出,媽媽依舊是一個保守傳統的婦女。她沒有多少文化,年齡也大了,一輩子了,她如果真的舍得離婚嗎?但是如果媽媽鐵下心想離婚,陳嘉玲和陳嘉明阻止得了她嗎?答案是不言而喻的。阿嬷一輩子對于冠夫姓這件事兒那麼在意,死後想一個人安安靜靜地離開,所以私下交代了孫女,所以會對孫女說出“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挺自由”的這種話,個人覺得這部劇女性角色更多的是傳統社會之下三代女性認真生活的故事,但是因為家人之間的愛、平凡的日常也是因為編劇的設計,淡化了許多原本可能引起尖銳的沖突的矛盾點。到了陳嘉玲這一代,因為社會的發展,家人的保護和養育,她在做選擇的時候大環境更加輕松,因為有學曆有文化有工作經曆有儲蓄,以及家人一貫的愛和包容,陳嘉玲可以活得不那麼累,回到台南後平凡又溫馨地過自己的小日子。
另外,關于兩性關系一方不忠,另一方作何選擇的問題。個人觀點,邏輯或許不應該是:相對而言,也許男性群體出軌比較普遍。那麼女性為了維護家庭,為了生活維持一種虛假的安穩,為了在社會上有所支柱,女性就要忍耐,就要視而不見,就要為了這種虛假的“繁榮”而原諒對方不忠的行為。作為女性,當另一半做出對自己不忠的行為時,我們可以不為了維護一種虛假的“繁榮”而委曲求全。從現實層面上來講,這種“硬氣”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也需要原生家庭和個人能力的支持,更需要社會層面的公共保障。但前提是,女性自己明白,當自己感到不舒服時,就是不用隐忍,對方不忠,我們自然可以獨善其身,這世界上并沒有誰離開了誰就活不了。否則為了當這種穩定成為自己隐忍“算了”的砝碼時,你怎麼會保證對方不會變本加厲?你怎麼知道隐忍帶來的問題和傷害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呢?重要的是,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希望女性能夠纾解情緒之後,做理性地衡量,既有現實因素的考量,也要做出遵從自己本心的選擇。而不要因為個體否定整個群體,更不要因為他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
家庭關系,親密關系,不是隻有夫妻關系這一種的,家庭成員之間都有扶養彼此的義務。就像到了這一代,陳嘉玲和蔡永森,懷了孩子也可以不結婚,扯不扯證這是自由的選擇,孩子并不是枷鎖,孩子是家人。
這部劇雖然結局還是傳統的大團圓了,但都是基于陳嘉玲自己的選擇,而不是陳嘉玲受傳統眼光的壓迫或者在他人壓力之下做的被迫抉擇和接受。即使結婚,陳嘉玲也叫陳嘉玲,而不是蔡陳嘉玲,即使結婚,依照陳嘉玲的性格,不愛了,過得不順心了,夫妻之間的确有不可調和的矛盾了,我相信她也會提出離婚然後和蔡永森一起撫養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