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9月的一天下午,貴州某市的小區内,一名中年送水工無緣無故與一個路過送水站的業主發生了沖突,送水工突然迅速出手将那個男性業主放倒在地,業主拼命掙紮。
在群衆報警後,二人均被帶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裡,送水工主動交代了自己毆打他人的行為。但是,警方對受傷業主的取證卻持續了整整20多個小時。
後來,送水工被無罪釋放,受傷業主卻在完成DNA采集比對後被刑事拘留,這個被打的業主是誰?他又為什麼會被刑事拘留呢?他叫王二勇,就是2002年“8.22搶劫、強奸緻人重傷案”的兩個犯罪嫌疑人之一。
2014年,“8·22案 ”宣判,王二勇被判處死緩,而那位送水工,也終于結束了自己4年的追兇生活。但是被害人,一個17歲的女孩已經變成了植物人,像王二勇這樣的罪犯,死一百次都不夠,死緩太便宜他了。
這名送水工原來曾經是某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三大隊的大隊長程兵。2002年8月,他因犯故意傷害緻人死亡罪等被判有期徒刑8年,2009年3月出獄。程隊長傷害的是什麼人?就是“8.22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王大勇。他們入室搶劫強奸被害人,導緻一個17歲的未成年女孩從此成了植物人,在後面的一起案件中,王大勇被抓獲,王二勇逃脫。程兵和三大隊的戰友們義憤填膺,對犯罪嫌疑人王大勇上了手段(行訊逼供),不料卻導緻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
程兵和三大隊出事後,“8·22案”的受害者女孩父母和親屬等曾跪在檢察院門口請求免于對程兵等人的刑事處罰,但被檢察院拒絕了。
因為他們的行為導緻犯罪嫌疑人王大勇的死亡,三大隊一共有5名戰友被判刑。程兵8年,小劉5年半,張海子3年零9月,老徐12年,其他的也被紀律處分後脫職,分管刑偵的某市公安局楊副局長也引咎辭職。整個三大隊戰友們,隻有老張沒有參與此次事件,在三大隊被撤銷後,轉崗去了派出所。
程兵出獄後,從2009至2013年的差不多4年間,他輾轉湖南、四川、重慶和貴州一帶,邊打工邊尋找犯罪嫌疑人王二勇的蹤迹。
程兵為了尋找犯罪嫌疑人王二勇的蹤迹,幾乎什麼工都幹過:擺過攤,做搬運工、夜班出租司機、快遞員,還幹過網吧保安等。
終于,在幹了9個月的送水工之後,程兵最終鎖定并确定了王二勇的身份,将他抓獲歸案。
這麼具有戲劇性的現實,恐怕就算是寫小說也未必能寫出來了,在這裡依然要感謝那些曾經将黑暗擋在我們身後的無名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