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學》是古希臘著名思想家、學問家、哲學家、以及著述家-亞裡士多德 衆多力作中的一部關于詩學的著作,也是古希臘人的一部專文論詩、評詩的先河之作,是對以史詩悲劇為主的古希臘戲劇的理論評析,在當時的時代具有創新意義,而且對後世亦産生重大深遠的影響,是一部西方古典詩學、悲劇理論的傳世之作。本文嘗試用《詩學》中的悲劇理論來解析反腐電視劇《以法之名》中的悲劇人物和悲劇性情節。

柏拉圖(Platio)開啟的藝術“摹仿論”作為西方詩學和美學理論的重要基石被繼承至今,從“摹仿自然(外物)”到“摹仿生活(人生)”再到“摹仿現實(社會)”,從寫實主義到古典主義,以及從浪漫主義再到批判現實主義,曆經數千餘年的流變。
柏拉圖的學生-亞裡士多德認為,戲劇是對現實行為的摹仿,悲劇是摹仿比我們好的人(比如具有巫術的女英雄和俄狄浦斯王族等),喜劇是摹仿不如我們的人,比如小醜。
而悲劇是能引發恐懼和憐憫的情節塑造。

“首先,悲劇不應表現好人由順達之境轉入敗逆之境,因為這不能引發恐懼和憐憫,反而讓人反感;其次,不應表現壞人由敗逆之境轉入順達之境,因為這與悲劇精神背道而馳......再者,不應表現極惡的人由順達之境轉入敗逆之境,此種安排容易引起同情,卻不能引發憐憫或恐懼,因為憐憫的對象是遭受了不該遭受之不幸的人”,比如《以法之名》中的老喬、秦峰以及白手起家的商人萬海。“而恐懼的産生是因為遭受不幸者是和我們一樣的人”。劇中所有人物遭受的痛苦,都是人類普遍性的痛苦,因而容易使觀衆産生共情,恐懼由此而來。另外介于上述兩種人之間還有一種人,這些人不具十分的美德,也不是十分的公正,他們之所以遭受不幸,不是因為本身的罪惡或邪惡,而是因為犯了某種錯誤。《以法之名》中江旭東的錯誤是十幾年前被禹天成設計捆綁,兒子的車禍也是禹天成的精心設計、一手策劃;還有片尾文字展示的人物結局中的李人俊、柳韻、蘭景茗等都屬于這一類,包括刑警隊長。這種人性是具有普遍性的(觀衆喜歡占據道德高位上價值、散德行,也并不是自己多高尚,而是根本沒機會堕落),用宗教語彙無礙乎“貪、嗔、癡”,也是普通人、尤其是官員需要理性約束的部分,也是反腐劇的悲劇性核心。

亞裡士多德在其著作中規定了悲劇的六個決定其性質的要素:情節、性格、言語、思想、戲景和唱段。而情節所摹仿的行動明顯的具有簡單和複雜之分,所謂“簡單行動”指的是連貫、整一,其中的變化沒有“突轉”或“發現”伴随的行動;所謂的“複雜行動”指其中的變化有“突轉”或“發現”伴随的行動。顯然前者更适合古代戲劇的簡單人物關系和單一情節,後者适合複雜的劇情和龐雜的人物關系,包括現代的電視劇。《以法之名》情節繁複、人物關系龐雜,但邏輯嚴謹、因果環環相扣,在多重的“發現”和“突轉”中推進劇情發展。查案過程中線路的線索構成了“發現”,屍體被誤燒、關鍵證人的死亡導緻“突轉”,所有的情節主要圍繞兩個案件的主線,即萬海案和檢察官老喬之死,而這兩條線直指一個案件就是十三年前的槍擊案。而萬海的枉死是最大的突轉,也是這個劇最大的悲劇性體現,顯示了保護傘的關系網無處不在,揭露了現實的嚴峻。
另一個要素-性格,最大的悲劇人物萬海性格有幾次轉變的過程,本來是一個成功的商人,不乏剛毅果敢,經曆過數次被陷害的生死磨難後,對現實心灰意冷,為了兒子,也是他最大的軟肋,完全屈服了,面對指導小組也并不配合,直到後來的專案組把他兒子保護起來,他才看到一絲希望時,思想發生了轉變,猶豫之際被害了。如果不遲疑,及時說出真相,即便被監聽到也晚了,他也就不會死。

還有一個關鍵要素-戲景。在古希臘戲劇中是以舞台劇的視覺效果呈現,放在《以法之名》裡就是場景和鏡頭語言的藝術處理,記得劇中的很多長鏡頭的運用很有電影效果,整體感覺技術成熟,細膩,制作精良。

另外,亞裡士多德闡述了一個重要的悲劇理論,即行動的産生可以通過三種途徑:1.讓人物在知曉和了解情勢的情況下做出悲劇的行為;2.人物在做出悲劇可怕事件時尚不知對方真實身份,事後才發現與受害者的親屬關系;3.人物在不知自己與對方之間關系的情況下,打算做出不可挽回之事,但在動手之前,因發現真相而停手。第二種情況的悲劇效果最好,其次是第一種,第三種最糟,因為不能表現人物的痛苦,無法産生悲劇效果。《以法之名》中,從家庭感情的角度,檢察官洪亮的查案行為開始符合第二種,後來知曉了嶽父和妻弟的涉黑後繼續查案符合第一種。總之洪亮的家庭情感方面呈現了最大的悲劇性。

久不動筆寫東西,但好劇值得。
真理超越時空,緻敬亞裡士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