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早日劇《坡道上的家》。一個關于女性産後抑郁症的話題與殺子懸疑案件。

産後育兒是女性成家後最艱難最黑暗的一段時期。同為母親的我們感同身受,沒有徹底崩潰隻是幸運,回頭想來應該感謝不谙世事的年輕的心裡那股執念,為了寶寶,媽媽必須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都以無二的信任與依賴而存在的被需要感。媽媽生來就是一個必須十項全能的特殊材料做成的人,她的名字隻有一個——堅強,不管有無人左右,都必須抱着孩子闖關斬将的女人。

嬰兒哺育期,媽媽度過的是不能想像的孤獨,就像籠中之鳥,突然與昨日的自由say goodbye,而每天面對的又都是陌生的問題、挑戰的無助,所以很多媽媽都崩潰了。但人們會說,每一個媽媽都是這麼過來的。

話說劇中一個爸爸說到男性沒辦法兼顧工作和帶孩子,如果媽媽不能管好家就離婚,則可見社會對女性的要求,是應該無條件服從社會角色的分配,要麼全職回歸家庭,要麼好好兼顧,“妻子”與“母親”是女性天經地義的義務與責任,男性不存在。而“年輕媽媽和嬰幼兒是最糟糕的搭配,就好比沒有人生經驗的弱女子在養一頭猛獸。”這樣埋藏着巨大隐患的比喻卻被視若罔聞,隻被當做茶餘飯後的一句笑話罷了,并沒有人真正在意,因此,能闖過這段暗黑的也就闖過了,闖不過的就會像劇中被告不受控制地殺人。細細聽來,這話卻是多麼的酸楚。

女一号修補陪審員裡沙子以自己的代入與體悟為被告做了最後的陳述,感動了所有人。

她說:“她所需要的是溫柔注視與共鳴”。

這句話講出了一個真相:現實生活大量存在這樣一種狀況,把所有的家庭擔子都從道義上強壓給女性,使其被周圍的所謂正确言論打擊,以一種被鮮花裝點過的非愛之愛,貶低、傷害、控制對方,将對方束縛在自己身邊,為其洗腦,使其并順從于自己的價值觀,從而無法離開,無法以受到尊重的方式生活在獨立人格中,而劇中被告的丈夫、婆婆、鄰居及身邊人完全不從内心真正關心“媽媽”的關心被兒童問題咨詢專業人士明确指為“精神的暴力”,是導緻被告犯下殺子之罪的被道德掩蓋的前情,是不容忽視的虛僞現實世界吃人的原罪。

作為男性的法官在判決後作的最後陳述中指出責任應由相關所有人承擔,無疑是一副安慰劑,無論對被告,對裡沙子,還是對觀衆,對所有女性,都顯示了法理之外道德場的公正公平。

媽媽,的确不是凡女性都能扮演好的角色,沒有積攢了幾輩子的愛、準備與迎接,均不适合擔綱。隻有始終懷抱感恩,感謝上帝賜與這一段人生路上的珍貴陪伴的人,願意同甘共苦,願意終生學習、一同成長,并準備無論何時都承擔的人,才能在萬般艱難中品出甘甜,才能捱過每一段陰霾。享受風景。

“她就是我。”這就是全劇在案情中嵌入庭外人生活、情感、困擾的故事,像極《十二怒漢》,從一場陪審案引發的被隐藏的人間煩惱。從頭至尾,女主裡沙子都在被告的陰影中反複被代入并重合,不能自拔,這種人物書寫法實不多見。

全社會都應該關注、關懷年輕母親、育齡女性,而不是隻有面對人口問題時才想到的結紮和生産兩個動作。社會的問題不隻關乎女性。

如此,引發人們對社會問題的反省才是現實題材文藝作品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