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在這個城市發生愛情。
因為這裡不是北京,
因為我還不是我夢裡的那個樣子,
因為你還是你,但你唯一的問題是生長在這片貧瘠的土壤裡。
小縣城裡的一切,讓人不敢去愛。
你愛了?好,那你是不是想留在這裡?
你還真想留在這裡,就這麼過一輩子?看看你周圍的這些人,庸俗得可怕,對待藝術和生命毫無敬畏,對待愛情全無概念,每天吃完飯隻會提着一根雞翅在廣場上遛彎,說起閑言碎語來難聽得要命。
你平時默不作聲,任憑他們在你的周圍散發出可憐又可悲的俗不可耐的氣息,但你知道,這一切都是因為,你在準備着時刻離開這裡。
你不會變成和這些人一樣的人,對吧?
你會離開這裡的,對吧?
又一個冬天走後,春天來臨,春風溫暖得讓人想哭,奇怪你怎麼還在這裡?
歌練了一年又一年,怎麼還是去不了北京?你說你去不了,是因為在北京沒有人幫你,說得好像在這個小縣城裡有人幫你一樣。
你說你不想在這裡發生愛情,因為你沒辦法接受自己會愛上這個庸俗的小地方裡出來的庸俗的人,那樣會讓你覺得,好像自己也變庸俗了,因為吃了一口爛杏,自己也會從仙桃變成凡桃。
你看,貧瘠的土壤,把這一切變庸俗。
于是你自視清高,不再瞧得上任何人,甚至用揣測的眼光去審視接近你的每一個人。
你對遠方的北京隻有無限的向往和展望,對他隐蔽角落裡藏着的一切視若無睹,卻對腳下的這片縣城苛求完美。
你不喜歡那些在人堆裡閑話家常的人,你讨厭假心假意伺機接近你的人,對街上提着一根雞翅啃的大爺大媽表示不能理解。當然,你也從不刻意拾掇自己,因為你是一個天生的歌手,不是明星,對外表那麼在意幹什麼?
終于,那個美麗的鄰居,因為受不了你的刻薄挖苦,搬走了。也是在她搬走之後,你才發現,原來她就是個普通人,有點可愛,比壞心眼更多的是脆弱。
過去那些記憶裡,面目可憎的人的輪廓,都經由離開這個過程,逐漸變清晰。
你看,庸俗把這土壤上的一切,都變貧瘠。
你去過兩次天安門,第一次遠遠站在外面,看着遠方的燈火,燈火裡有無盡的遠方。但對于身邊過路人的一次可能性的目光對視,你避開了。
第二次,靜靜坐在裡面,遠處仍然有很多的人,很多的遠方,你拉着孩子的手,成為了别人眼中的風景的一部分,也成為了這貧瘠且庸俗的生活的一部分。
小縣城就是這樣,恨又離不開,多少人再三努力,也逃不過被抓回來的宿命。縣城的氣質就像一根腳鐐,牢牢鎖在幾百公裡之外的你身上,你每走遠一步,就聽見一聲更響的震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