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後我才知道,

九歲和十九歲的中間有十年,

十九歲和二十九歲的中間,

卻有一生。

我叫伍萬裡,

讀萬卷書,行萬裡路。

我雖然沒有讀過萬卷書,

但有些人,一生下來就注定要行萬裡路。

四處漂泊,無法落腳。

但偏偏就在我十九歲的時候,

在抗美援朝的路上,

那個戴着紅色圍巾的姑娘,

把她的圍巾扔給了我。

圍巾總是讓人變得暖和,

但戴上圍巾的那一刻,

我卻冷的厲害。

也是在那天,

我才明白,

織一條圍巾要七天,

抗美援朝要三年,

可是愛上一個人,

卻隻要一眼。

還記得她追着火車喊,

長津湖很冷,多穿點衣服。

我笑了笑,卻什麼也沒有說,

隻是一直帶着那一條圍巾。

我和我的戰友說,

我是舍不得離開家鄉。

但我知道,

我真正舍不得的,

是再見到她的機會。

衣服越穿越合身,

人越見越合拍。

在火車上,我認識了新的朋友。

我原以為那是故事的開始,

沒想到有時候,

開始就是結束。

隻是這一次,我的身邊又多了一條項鍊。

小山,多好的一個名字。

可惜,他最後還是倒在了異國的山川中。

我跟着哥哥,

從湖州跑到了長津湖。

我用三顆手榴彈炸開了敵人的碉堡,

北極熊部隊的指揮官跪倒在我面前,

我一直以為是我自己赢了。

可回想起那一刻,

在那條枯水上,

我看着飛機對着我們掃射,

我卻無能為力,

我才知道原來是我自己輸了。

子彈穿透戰友們身體的那一刻,

我想了很多。

在家鄉的爹娘,

哥哥沒有蓋起的房子,

紅圍巾的姑娘,

雷公,

還有我自己。

那天,我們殺了很多敵人,

卻沒能救下愛我的人們。

我想過很多次戰争結束後我們會離開這裡,

可沒想到有一天,

最先離開的卻是他們。

我曾經聽人說過,

其實對于離開的人來說,

離開的其實是我們。

我終究還是離開了朝鮮,

他們留在了長津湖。

我走了,

他們永遠留在那裡了。

風往南吹,

水往東流,

有些人注定要行萬裡路。

我經常望着長津湖的方向,

我覺得那裡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