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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l(地上/地下)是因為什麼被喜歡的?我在tour新推總是會問自己這個問題。臉嗎?業務能力嗎?性格嗎?這些重要嗎?重要的,但是喜歡乃至愛上一個平行的虛構的人,是缺陷才對。

對于偶像來說,缺陷是一種獲得愛的能力,和隊員相比你沒有那麼好看,跳舞有點不行,唱歌會上不了高音,這樣的人才能得到我的愛。因為完美的人會有其他人喜歡的,但是你不一樣,如果沒有我支持,你就絕對不行的感覺會讓我們真實的被需要了。所以偶像是這樣的存在,你要能得到大家的愛,但是你不能真正的得到愛,如果你得到了愛,有了幸福的生活,我們之間脆弱的聯系就會失效,我們是愛和恨的關系,如果我的真心被踐踏,那麼你得到的愛就會轉變為我對你的恨才對。

在東亞語境下,idol戀愛被稱為“偶像失格”。對于粉絲來說,我的眼淚-真心-愛通通都可以給你,但是你不能談屬于自己的戀愛,因為戀愛是私人化的,偶像承載粉絲的幻想和希望,對于愛豆這一販賣愛的特殊職業來說,粉絲的愛是大衆的,公開的,轉瞬即逝的,私人戀愛是親密的,隐私的,長久存在的。尤其是對于養成系idol來說,提供的各種幻想素材都和現實深度綁定。粉絲的愛和幻想是通過種種物質與情感的“綁定”累積而來,因此當愛豆的私人生活被揭露,粉絲依靠幻想來構築的愛會立刻崩解。真實的你袒露在台前,我們立刻就會放棄你。

不論是日娛還是韓娛,不論我們說簽售會還是握手會,不論我們是買cut拉表還是直接抽選。在這樣完善的粉絲經濟下,從愛豆到粉絲都隻是這個産業的一環罷了。因此,對于粉絲來說,如果愛隻要購買就可以獲得的話,那麼我就購買好了。通過金錢,我控制你,占有你,因此我理所應當有資格審視你,評價你,如果我們用福柯來解釋,那麼這就是一種“馴化”。

而“偶像”必須保持我買到的狀态”的邏輯正是一種對于人性的壓制,而層層推進下來,這種壓制會自動轉動成為對于偶像本身的一種暴力機制。偶像不可以選擇她/他的生活,idol身上的每一部分都被分解出售,時間-容貌-發型-穿搭到心靈,直到徹底完成從人到商品的異化。

因此,“偶像”是一種商品,資本創造出仿佛觸手可得的虛幻狀态,由此刻意制造并放大了粉絲的占有欲,維系粉絲的幻想和錢包。所以idol 戀愛一定會引來輿論的審判。而針對愛豆本身,資本不斷生産的叙事就是——“愛是公共的、愛是大衆的”。粉絲的愛越是依賴這種叙事,idol 自身就越被物化為一個“可替代的符号”

而對于粉絲來說,偶像是可以被無限替代的。錢能造出偶像也能賤賣偶像,隻要你做了“錯事”,那麼我就會脫粉回踩救錢包。因此偶像會被時刻提醒,你的存在是暫時的,可以被抛棄的,所以idol 一旦被判定為“戀愛失格”,就意味着你不再被允許存在于這個虛拟的完美的消費市場,這就是一種結構性的暴力。

尤其對于承載了x幻想的女偶像來說,你必須純潔也隻能純潔,身體和情感都是粉絲的,這種性别化的暴力機制會比男偶像的對女性的暴力更隐秘、更持久,因為它是被産業包裝、被大衆合法化、甚至被粉絲自願接受的。

因此最後我要借用那句非常出名的卡佛标題

“當我們在談論偶像失格時,我們究竟在談論什麼?”

是真實的愛嗎?當idol本身被異化成為商品後,每個部分都被分解标價。粉絲好像可以通過金錢來近一點,再近一點,請記住我的名字,請記住我喜歡什麼顔色,請記住我為什麼愛你。

金錢可以換來記憶但能換來真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