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
legal high
真相,雙赢,勝利,站在律師的立場,究竟哪個才是正義?
黛認為真相是正義,好人就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壞人就應該受到懲罰,乍一看這種想法并沒有錯,這确實應該是法律的初衷。但律師是人并不是上帝,并不可能洞悉一切真相,而很多時候真相也不是簡單的一元論,人的動機是很複雜的,僅根據當事人後期稱述和一些外物的證據,還原事件最初的全貌近乎不可能,還很容易因為遺漏某些細節而歪曲整個事件,就像第一季第一集黛剛幫一個人做完無罪辯護,他就來一句“下一個就殺她吧”,當時就覺得這真是一個神來之筆,把判決和真相之間的矛盾勾畫地清清楚楚。就想起《十二怒漢》中八号陪審員反反複複強調的一句話“這是可能的嗎”,鑒于對一個現象可能存在多重解釋,誰也無法判定哪種解釋是合理的,法庭追求的是公正,是一種程序正義,而不是真相,這樣看執着于真相的黛真的很想晨間劇中的女主。換一種角度來想,就算律師可以得到事件的真相,他是個好律師嗎?我想應該不是,委托人雇傭律師的目的是幫自己辯護,幫自己赢得庭審,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誰會想花錢請一個隻追求真相的定時炸彈呢?其實我覺得黛更适合做一個法官,畢竟法官沒有那麼多利益糾紛,黛可以跟随自己的内心,努力去還原事件的真相,這樣看黛和别府還有點像?隻不過别府不會被古美門忽悠,而黛的觀點很容易被别人左右,這麼說她好像法官也當不好耶[捂臉]
羽生認為實現雙赢是律師的正義,在民事案件中他通過庭外和解達到自己的目的,在刑事案件中,他因為痛恨死刑私自給安藤貴和定了無期徒刑的罪,通過一系列複雜的機制達到自己的目的。但這不是法,而更像一種私刑,他憑什麼認為他實現的是雙赢,或者說雙赢的标準是什麼,是短期的虛假繁榮?又或是長期的穩定?就像狗老爹那集,雖然創作者用獲得的賠償幫公司東山再起,後來卻又因為理念不合倒閉,那是不是一開始創作者拿到賠償後就與公司劃清界限是更現實的雙赢呢?忽然感覺羽生和蝙蝠俠的形象有點像,都采用非常規的方式去做自己認為正确的事,但這在現代社會隻是一種狂妄的自我滿足罷了,做一件事誰沒有自己的理由啊,蝙蝠俠可以說自己是正義的,同樣的小醜和滅霸也可以說自己的行為是正義的,而在某種程度上你也無法反駁他們的理由,所以為了避免無序的狀态,社會才要建立法律這種社會契約,維持共同體穩定,因此至少在法庭上,一切判決都要有法律依據,我們能保證的隻有在這法律框架内實現雙赢。
相比之下,古美門就現實多了,他以赢得官司為第一要務,才不管什麼真相雙赢什麼的,他揮動着法律武器,操縱着人心,幹脆利落的擊潰對手,就律師的職責來說他肯定是一個稱職律師。但看完整部劇,靜靜反思,總感覺古美門身上缺點什麼。他既能幫受化工廠污染的村民打赢官司,也能搖身一變幫助公司開發森林破壞環境,好像我們想要的不隻是這種能把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黑的律師,而渴求的是他們身上具有一種節操,一種理想追求,所以,我認可古美門的業務能力,崇敬他法律至上的堅守,但唯獨希望他能有黛或者羽生的追求。
所以,什麼才是正義?對于自己,可以是真相,可以是雙赢,對于委托人,是勝利,但對于社會,答案隻有一個,是legal,但不是古美門的legal,是最後完成體的黛秉承的legal,是結合三人特性,以法律條文為根基,追求真相為過程,實現雙赢為目的的legal。總之,legal hi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