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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開始,富豪已經嘎了。

身為妻子,必然是第一嫌疑人。

套路的是,妻子對殺死自己的老公,一點也不避諱,直接認了。

反正,這就是個變态富豪虐待妻子,妻子無法忍受反殺的俗套劇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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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負責辯護的律師,和《最後的真相》裡頭的黃曉明一樣啊,堅定的認為,案子沒那麼簡單。

這個,其實不用一個“專業律師”來表示,觀衆一眼也能看出來。

否則這電影拍了幹嘛,玩兒呢。

但是,律師既然突出重點表示了“保護某人”,這裡頭多少還是有點玄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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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這律師也基本屬于“職場小白”,為什麼會被指定為辯方律師,這個問題非常值得推敲的呢。

畢竟,被告此時已經躺平,就等着走個過場而已。

有趣的是,這個辯方律師,竟然是法官親自點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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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法官絕對是“慧眼識人”的,律師也是開了大,調查不久,就抓住了叔叔們的漏洞。

這個,程序合法的問題,必須要拿出來說說的。

在庭上,叔叔們的表現,可是亮瞎了。

當庭叫嚣,程序合不合法和結果有什麼關系麼?

好麼,這方面向咱學習,可學不到什麼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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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看不下去了,再讓辯方律師這麼放肆下去,官家的臉面都丢盡了。

你這得理不饒人的,就不怕法官敲棰的時候敲偏了點?

差不多得了。

一般,點到即止,他們知道理虧,擦屁股的時候,别提多有效率了。

這就是大家所謂的“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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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這條路走不通,律師想别的轍兒。

此時,富豪的小妹送上門來了。

這富豪一死,該分的家産得分分,大家彼此面子上過得去,那就“作證”時替你說點好的,否則,别怪落井下石。

這不活脫脫的“嫌疑人”嘛。

而且,這小妹平時還幹點“殺人執照”的事兒。

反正,通通被律師查了個底兒掉。

但是,完全沒有卵用。

小妹該在庭上作證還是得作證,扯着扯着,就扯出了被告婚内出軌的事兒,這下,基本把被告釘在“兇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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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當然不幹。

這事兒,越是實錘,越是有“公關”的可能。

這麼執拗的辯方公益律師,咱從來可都沒見過,反正,隻能出現在文藝作品裡頭。

最後,甚至連當初“提拔”的法官,都看不過去了,你就這麼信任被告?

哪個入刑的被告不聲稱自己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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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其實相當的俗套,真正的兇手也并不難猜。

最大的懸疑,或許在《戴洛維夫人》這本書上,沒事兒,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