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這兩個劇有點意思,也有點像。像不是指内容,而是感覺。我也說不好,胡謅一下啊。

前者表演的是老師白天家訪,發現家長的生活習慣與性格特點與孩子一模一樣,老師怎麼說,家長怎麼答應,态度特别積極,效果特别消極。老師有一種無法溝通的無力感、憤怒以及挫敗感。

後者表演的是顧客深夜買飯,發現自己進了黑店。點的一百多塊的菜被替換了,經理和服務員不但不承認錯誤,反而對顧客進行道德綁架和人格矮化。顧客有一種無法溝通的無力感、憤怒以及挫敗感。

區别是什麼呢?前者的人物角色是本性流露,後者的人物角色是裝瘋賣傻。不信您看,經理最後給顧客錢的時候,還一張一張查清楚了。

二者出發點都想逗樂子。前者給人的感覺是這家人真逗,算了,人家關起門來過日子,礙咱們什麼事兒。後者卻喚起了觀衆在購物過程中遇到不合理收費的不快記憶,并會質疑作品給媽媽抹黑。或許大家的不愉快就在于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