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集第一個案子很猛,對吧?因為這正是我們在媒體上常見的典型形象:那些令人憎惡的 “問題少年” 模闆。基于樸素的善良情感,我們本能地希望從重懲處,并且憎惡刑罰對他們的寬容。這類聲音确實不容忽視,因為對于那些有恃無恐、明知故犯的未成年人,過度寬容甚至可能成為犯罪的誘導因素。
”為什麼判八年?應該槍斃!這種人根本改不了!“
我們帶着憤懑、怨怼、同情、悲憫,發表出這些聲音。這或許是多數人被良善驅動的情感終點了。
但嚴刑峻法能解決根本問題嗎?以83年的嚴打舉例,曆史呈現出 “刑事案件上升 — 嚴打 — 案件反彈” 的循環軌迹。劇中展現的少年們性格迥異,犯罪成因錯綜複雜 —— 要知道,我國有幾億未成年人,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并沒有平等的接受家庭關愛的機會,沒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條件。未成年犯罪與成人犯罪一個很大的不同在于,這往往不隻是個體的過錯,更可能裹挾着家庭、學校、社會的多重責任。甚至很多時候懲罰孩子不如問責家長。
我們普通人可以保持樸素的情感立場,但司法機關若僅依賴加重刑罰、降低刑責年齡等懲戒手段來遏制少年犯罪的話,那将會是不幸的。這也是一種法律意義上的對未成年人恃強淩弱。
所以覺得這部劇的價值是一個契機,是一扇窗子。讓我們了解司法機關的态度--他們不僅要制定寬嚴相濟的刑罰政策,同時也在探讨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以及預防他們犯了再犯。
對未成年人有超越刑罰的警示作用,而其最重要的啟示,是向所有成年人,尤其是父母和監護人傳遞一個信号:功夫在案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