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閃靈》的真正恐怖之處,在于你7歲聽見名号,14歲看個熱鬧,21歲勉強讀出門道,28歲你逐步朝其中靠近,待到35歲,你恐怕已經置身于漩渦中心——傑克的掙紮就是你的掙紮,人人都處在一樣的悲劇裡,畢竟一個出身平凡的人所能擁有的完全屬于自己的時間是很少的,充其量是十幾歲到二十歲這幾年而已,若浪費掉了,就再也無法回頭。很快你就要去低三下四地裝孫子,花很多時間養孩子,變成自己最讨厭的那個人,把曾經迷戀過的一切都忘記,鬥志一喪千裡,光陰白駒過隙,寫字時手會抖個不停,看過的書立刻抛到腦後,最後意識到自己的理想都被别人實現了,滿懷郁郁地落進棺材裡。為了做一個正常的“社會人”,你不得不把你一多半的生命分給你的孩子,不巧在他學會承擔責任之前,他會固執地恨你十年,認為你沒有擔當、勇氣和能力,像你當初一樣,沉浸在“殘酷青春”的幻覺裡。其實什麼不比青春殘酷呢?幼年的殘酷無法表述,老年的殘酷沒有盡頭,中年的殘酷是一片荒蕪的黑洞,誰人都掙脫不出。



生命是一條不歸路,越往前走越凄涼,終點是死亡。你是流連于那座幻境重重的賓館、讓自己被釘死在永恒的痛苦輪回上呢,還是去珍重那些真正關心你、支持你、喜歡你的人,然後抛開那些無意義的驕傲,勇敢地走下山去呢?從道理上,我們都知道後者是對的;可在現實中,卻總是選了前者,因為逃避來得更容易。斯蒂芬金最終成功走下了山重獲新生,可是還有更多或許比他更有才華的人還攀爬在通往山頂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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