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恩的電影書寫比母職焦慮走得更遠。Grace的女作家身份是影片最尖銳的痛點。無法書寫的隐喻貫穿始終,乳汁和墨汁一同噴濺,焚稿是火光中最後的哀歌。寫作,唯一的反叛的方式,被源源不斷的聲音侵占。
如果說伍爾夫談及的女性寫作,是關于A room of one’s own的議題,那麼拉姆塞更為殘酷地指出,空間本身已不複為靜止的庇護所。diegetic sound中反複出現的蒼蠅嗡鳴、犬吠、嬰兒的哭啼、窗外異世界迷醉的召喚,像是某種反寫作的語法。一個女作家的家裡,竟然沒有一本書。房間如浴室,水汽蒸騰,逼仄,窒息,而隻有在關上浴室門的那一刻可以将生命訴諸徹底的癫狂。比起拿起筆,這次她選擇趔趔趄趄扛起槍。
拉姆塞的作者興趣一以貫之,在污濁與壓抑之中嵌入一點光,成名作Ratcher正是在格拉斯哥城景中置入肮髒的溫柔,而在Die My Love中,對宇宙的想象,和顆粒感的畫面、恢弘的聲效交織,仿佛來自身體内部宏遠的回音。最喜歡的一個序列:Grace眯着眼注視鏡中的裸體,窗簾垂落如裹屍布,來自宇宙的召喚近在身側,但她選擇穿梭在殘酷的回憶中,檢視所有的傷痛。
影片中最具張力的象征系統,是馬與摩托車的并置,是兩種速度、兩種力量、兩種命運的軌迹。Grace推着嬰兒車緩緩深入林間,遇見那匹目光悲憫的馬——它像是一位來自遠古的母職神祇,默然接納她破碎的身體與精神,血液與乳汁。那一刻的對視,近乎宗教性的靜默,和質問、命令都全然無關。但這無聲的憐憫無法抵禦現實的沖撞,血濺當場的奔馬,和Grace經受共同的疼痛——那隻小狗也一樣。
摩托車則是另一端的極端象征:帶着噪音、速度與金屬質地的暴力侵入夜色。車手從林中駛來,是來自幽深夢境的使者。割下舌頭,不再言說,畫幅中依舊充滿了對聲音和言語的厭惡;在沒有語言的夜裡,他們的身體終于能貼合,不需解釋,不被誤解,也不會有争吵和失望。他們的親密,隻有在語言完全消失後才能建立。
記錄,是文明的行為;寫作,可以對世界加以命名與整序。而Grace與Jackson,最強烈的行徑是在在宅邸的深處發出野獸般的哀嚎,交纏,争鬥。想到林奇的《祖母》,父輩的幽靈将被承繼,在這座活的遺迹裡。處處皆是未沉眠的訓導,多少次午夜夢回,父親都在重複着那句詛咒:Don’t leave the baby alone. 你不能離開嬰兒,你不能走出這個房間,你會成為其他人但你必須恢複原狀。在這個被灰塵和老鼠擾動的世界裡,幽微的絮語像鐘表般在空氣中滴答作響,永遠指向一個被封閉的未來。
最後的序列或許有煽情之嫌,我們曾以為它會更早結束,但拉姆塞耐心地讓我們在崩潰中沉溺。它結束在一把大火中,結束在作者抹去筆迹、身體的故事裡。瘋癫,是在一切書寫方式都無效時,最具可能性的語法。
在語言無能後,女人點燃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