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話的愛》讓我陷入複雜的情緒交織中。毫無疑問,這是中國主流電影中首次如此大篇幅呈現手語、由聾人演員飾演聾人角色的作品,這樣的突破本身值得肯定。它讓大衆首次在銀幕上正視手語作為一門語言,也讓長期被忽視的聽障群體在主流文化中擁有了可見性。
然而,當我試圖深入劇本的内核,卻難掩失望。影片中關于聾人群體的描繪,常常流于表面——将手語作為視覺“亮點”,将聾人角色簡化為情節工具。這種處理方式可能會在不知情的觀衆中造成誤解,把他們誤讀為“可憐人”或“沖突制造者”,而忽略其獨立的生活脈絡與社會身份。
如果想要真正揭示劇本值得探讨的部分,不如把它看作是對時代變遷下,聾人群體教育與勞動經曆的一次不完全回望。

觀衆或許會疑惑:為什麼電影中聾人群體聚集在麻将館?他們為什麼被多次警告還是要出現在這個賭博灰色地帶?這并非巧合,而是社會結構與曆史脈絡交織的結果。
從時間設定來看,小馬的就業年代大概是在2010年前後,而麻将館裡出現的聾人群體,由形象和年齡推測,大多出生于上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這是中國特殊教育逐步建立、但仍不完善的時期。那一代聾人由于信息獲取困難、教育資源缺乏,普遍難以完成普通高中或大學教育。
改革開放後中國經濟進入全新時期,殘疾人社會福利也進入發展轉折期。在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理念的引導下,殘疾人社會福利日漸興起。殘疾人社會福利格局呈現出由收養救濟型到勞動福利型、由基本生存保障到社會參與融合的轉向。https://m.fx361.com/news/2019/1227/6234981.html
在轉折期中,特殊教育學校大力發展職業培訓,起初局限于繪畫、縫紉、美發、木工、流水線操作等“靜态”職業。這些工作雖然強調技能的重複性和穩定性,但往往缺乏發展空間與自主選擇的可能。許多聾人在畢業後,會直接進入專供殘障職工的福利工廠,或是國有企業内部設立的福利性崗位。但進入21世紀後,随着國企改制、制造業外遷,大批工廠關閉,這些曾經的技術工人迅速被社會邊緣化。工作機會驟減,社會保障斷裂,他們隻能在熟人經濟的場所生存——麻将館、小作坊、地攤以及手語角。在互聯網尚未普及的年代,這些場所成為聾人群體之間極為重要的信息與情感交換平台。面對面、眼對眼的手語交流,既是對抗孤獨的方式,也是他們獲取工作機會、互助支持的唯一途徑,是他們的精神寄托。
電影有一幕讓我動容:聾人演員們為小馬送别、送禮,那不是虛構,而是我在現實聾人社區中無數次見證的真實。這個群體往往在最困頓的時刻,仍會用微薄的資源相互支持,甚至供養無依無靠的聾人孤兒。
遺憾的是,電影僅用一個“麻将館”的标簽輕描淡寫地掃過了這段群體性經驗,卻未真正描摹其文化與情感的深度。在銀幕上,他們成了鄰裡沖突的制造者、是“擾民”和“吵鬧”的代表,這種處理方式令人失落——它剝奪了觀衆深入理解的機會,也使聾人群體的生存韌性被忽視。如果電影能更細膩地呈現麻将館背後的社會語境,也許觀衆能意識到:那不隻是聾人的自私娛樂場,而是困境中彼此取暖的避風港。

片中“小馬”誤入非法團夥的設定,我相信是許多聾内心隐隐刺痛的一部分。可惜編劇選擇輕描淡寫地處理這一段劇情,法庭審判的部分更是兒戲。我們當然不要求電影展開所有細節,但我們希望,觀影者在看見這段劇情時,不要急着批判聾人群體,而是試着理解他們為何成為“容易被利用”的對象。
在上世紀90年代至2000年代,中國多個地區頻頻曝出“聾人被誘騙參與非法活動”的案件。這些并不是“個體失誤”,而是信息不對稱時代下的集體傷痕。在當時,他們之所以被選中,不是因為“好騙”,而是因為缺乏信息渠道,無從了解法律、合同、勞動權益等内容,在當時的執法系統中,配備專業手語翻譯仍屬奢侈,警局與法庭常常無法與當事人完整溝通,聾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基本保障。缺失了法治認知和社會保護,使得他們很難辨别風險、逃脫陷阱。
更重要的是,許多使用手語的聾人長期生活在以“熟人社會”為核心的社群中——他們的信息來源、工作機會、求助路徑,大多依賴彼此之間的推薦與引介。這種高度依賴内部信任關系的社群結構,使得“被熟人拉入夥”成為一種常見且極難防範的現象。在社會信任體系普遍缺位的背景下,“會手語的自己人”的一句話往往比外界的任何警示更具說服力。也正因如此,一旦其中某位聾人因誤信而陷入非法鍊條,其背後極有可能牽動整個熟人網絡的連鎖失足。

2010年,《檢察日報》就報道了一起引發全國關注的案件:8名聾人因在外務工被騙,誤入制毒工廠。他們多為初中未畢業的農村青年,在審訊中辦案人員發現,大多數人根本意識不到自己參與了違法行為——他們甚至無法看懂自己簽下的合同内容,也沒有能力質疑招聘方的安排。
對他們而言,那不是輕率的選擇,而是身處邊緣、資源稀缺之下“抓住一根稻草”的集體命運。于是,我們一遍遍看到同樣的悲劇重演——因為信任“熟人”,他們被帶入看似體面卻實為陷阱的工作;因為缺乏外部信息,他們無法在第一時間辨識危險信号;因為沒有手語翻譯的介入,他們在被捕後甚至不清楚自己犯了什麼錯。
小馬的經曆,遠不是個案,而是一部分70-90年代聾人共同遭遇的寫照。他所承載的,不是一個“走錯路”的個人悲劇,而是在信息壁壘、教育斷裂和就業歧視中制造出的時代性傷害。

很多不了解聾人群體的觀衆,在觀影中可能會會有一個感覺,既然聽得見說得出那麼重要,那麼我們是不是隻支持聽障群體做好康複就行?為什麼電影裡還要把手語當作聾人群體主要的“溝通工具”?但對使用手語的聾人而言,手語并不隻是“說話的替代品”,它是一種視覺語言,是一種文化的載體,是聾人彼此看見、被理解的唯一路徑。
更是一種對世界表達“我在這裡”的方式。
電影中沒有詳細描寫小馬他們選擇使用手語的原因,也就讓觀者缺少了一個共情的步驟。事實上,直到今天,仍有大量聾人主要依賴手語溝通,這并不是“技術落後”或“康複失敗”的結果,而是曆史、資源分配、社會環境等多重因素交織的結果。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大量聾人,由于醫療條件限制、多數在學齡前未被早期幹預,加上當時教育體系普遍忽視無障礙溝通,導緻他們錯過了語言黃金期,隻能在特殊教育體系中依靠手語成長。這一代人,如今已步入中年甚至老年,是今天手語社區的中堅力量。
而新一代聽障兒童,随着人工耳蝸和早期幹預的推廣,使得使用口語的年輕人越來越多,手語使用者面臨“代際流失”的隐憂。很多人因此産生疑問:既然康複能帶來更好的生活質量,我們是否應該鼓勵所有聽障人士都走“聽說路線”?手語是否還值得倡導?
我們當然承認,聽力康複技術的進步為一部分聽障者打開了新的選擇。但問題是——“聽得見”和“聽得懂”不是一回事,“會說話”和“被理解”也不是一回事。當我們把“聽說能力”作為衡量聽障者是否“成功康複”的唯一标準,就會忽略語言的多樣性,也扼殺了另一種平等而有尊嚴的表達路徑。
手語不是失敗者的退而求其次,而是一種與聲音并列的語言系統。對于很多使用手語的聾人來說,它不僅代表着溝通方式,更是一種身份認同,是他們與他人、與文化、與自我建立聯系的根基。放棄手語,并不等于“接近健全”,反而可能意味着抹去一段群體記憶、切斷一條文化根脈。

作為一位在聽力和語言康複方面相對順利的聽障人士,我時常在内心深處反思:當我因具備“聽說能力”而獲得更多社會紅利,卻站在台前談論殘障權利時,這是否是一種傲慢?是否帶着某種無意的理想化?
電影上映後,一些依賴口語溝通的聽障者因被“代表”而感到憤怒,認為這部影片未能體現他們的真實處境;而更多依賴手語的聽障者則堅定維護這部作品,把它視為一次久違而珍貴的集體發聲。
這種看似對立的反應,其實揭示了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我們整個社會的殘障意識,仍未真正建立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之上。在就業、教育、生活,甚至媒體呈現中,人們仍然習慣性地優先接納“更像健聽人”的那一部分聽障者。而正因為這種偏見的存在,使用手語的聾人才更加迫切地需要這樣一部電影,它不僅為他們提供了被看見的機會,也為他們争取一種被理解、被尊重的可能。

很多人誤解我是在全面否定這部電影,或是拒絕片中出現聾人負面的形象。其實并不是,《不說話的愛》有許多值得肯定的努力:導演以聾人生活為藍本,邀請手語翻譯參與制作、啟用聾人演員、在電影宣傳呼籲學習手語……這些都證明了主創團隊的誠意與善意。這份善意本身就是一種突破,也确實讓更多社會大衆開始關注聽障群體的處境。無論是出于同情、好奇,還是社會責任感,關注本身就是邁出的第一步。
也正因為如此,這也是我在寫完第一篇影評後,仍決定繼續寫下第二篇的原因。它原本可以做得更好——可以在劇本和鏡頭裡更深入地描繪人物真實的生活狀态,可以用更有力的叙事語言去倡導,去打破社會對使用手語的聾人的刻闆印象。因為聽障社群的多元,不能被單一的形象代表。
我提出批評,并不是為了否定它的價值,是希望這份善意能走得更遠、更深。《不說話的愛》是一個起點,它不該隻通過煽情留下眼淚與感動,更應成為引發追問和深入對話的契機。當一個長期被忽視的群體第一次真正進入主流視野,我們就更應該珍視每一次講述、每一次交流的機會。
我希望未來的創作者,不要隻停留在“講述他們的苦”,而是能看見聽障群體作為獨立個體的能力與價值。期待有更多作品将鏡頭轉向他們的主觀世界,由他們用自己的語言講述他們與家庭、社會、勞動、尊嚴之間真實而複雜的關系。隻有當多元的聲音被真正聽見,聽障群體的權利和尊嚴才會被真正理解和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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