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晚飯的時候,一個人,不想讓眼睛閑着,看學習視頻?還是看是電影?電影吧,輕松。而結果是,延長了吃飯時間,撕了很多衛生紙擦眼淚,,作業熬到淩晨1點40才提交,而且是在坐着都能數次睡着的情況下寫的。
所以,重要的事情沒有做之前,不要打開視頻,尤其是這種長視頻,我的意志力不足以抵擋這種誘惑。追劇或看電影,真的是一件很奢侈的事,1天真的隻有24小時,而“做”比“看”更有意義。
吃飯的時候,便好好吃飯。也不後悔看了這部電影,它是驚喜。
看了一下評分、名字和海報,選了它——《重返狼群》,一個紀錄片。以為會寫一個美女作家的成長曆程,尤其是人生轉折。自己渴望改變,便想知道别人是如何改變的。
出乎意料,是感人至深的“母子”故事。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和她的狼兒子格林的故事。
也有同名書籍。
情節
看的時候,雖然不舍,也快進了,所以我描述的情節難免與事實有出入。
格林還是小幼崽的時候,狼王爸爸被人類炸暈了,它咬斷自己的腿,自殘而死,母狼失去丈夫,又找不回兒子,也自殺了。聽牧民說所還有許多小狼,李微漪便去尋找,救活他們。
其它的狼崽都死了,隻有格林活着。“别讓他死了。” 她對質疑她養狼的丈夫亦風說。她把格林帶去了城市的家。她給格林打疫苗,喂奶,給他看有狼的視頻,格林也會跟着視頻學捕魚,學狼嚎。
有一次,格林走丢了。雖然又找回來了,但是怕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微漪面臨選擇:送去動物園還是送回大草原?看到動物園中栅欄裡失去活力的狼之後,微漪決定,回草原。
期間,微漪教格林捕獵,教他做一隻狼。微漪得了肺氣腫,必須回成都治療了。她把他委托給牧民照顧。這天,格林追着微漪的車跑了好遠好遠。
重逢的時候,格林舔了微漪好久。
格林已經不會逮兔子了。
其實,格林因為跟狗在一起,且被牧民照顧得很好,隻會狗叫了,隻等着喂食,且不怕人了。
微漪:“狗不怕人沒事兒,狼不怕人死定了。”
亦風說:也許他不知道自己是狼還是狗。
草原上,有格林的同伴,也有黑暗的人心。有人會拔掉它的牙,會用打狗棒擊碎它的腦袋,會剝掉它的頭皮做大衣……
冒着寒冷、頂着饑餓、還有被野生動物攻擊的危險,微漪和亦風終于幫格林找到狼群,繼續呆了十來天,确定他被接納,才決定離開。
看到狼皮大衣之後,微漪決定回去找格林。
真的見到格林之後,又不忍心帶走他,因為比活命更重要的是“自由”。
格林和狼群在一起了。他是世界上首隻有人養大又成功返回狼群的西北狼。狼群也是人類目睹的最大的狼群。
細節
狼真的可愛。微漪腳踝受傷了,格林去草場咬着繩子把馬牽到媽媽身邊,把繩子給媽媽,還推着媽媽上馬。

圖片發自簡書App
幹糧快吃完了。微漪偷吃了格林埋的兔子,放了兩塊壓縮餅幹埋在雪地裡。再次埋食的時候,格林久久地望着窗戶裡的媽媽,把兔子埋在了老地方。
格林用嘴搶媽媽嘴裡的大白兔奶糖。
格林和媽媽一起“狼嚎”。
格林和媽媽一起以草原為舞台,以滿月為背景,跳舞。
格林拖着被獨狼咬傷的腿回來了。
格林被媽媽攆着跑,因為再不跑就被打狗棒打死了。
微漪去找活佛給格林放生和祈福,微漪還是不放心,“那隻對有信仰的人管用”,草原上是有許多拿着槍的非法捕獵者。
但是,比起把他帶回成都的動物園,微漪更希望他和狼群在一起,去做一直自由的狼。
分别的時候,格林的眼眶濕潤了。
觀影感
看完電影,我想收養一隻流浪狗,給他起名叫“童話”。
我也不會覺着大自然裡的動物殘忍了,那是生存技能,我們都要活着。
珍惜糧食,保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