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部很老的片子,是由卓别林演的,與現在的電影不同,裡面的人物是沒有聲音對話的,對話也是由單獨的文字來呈現的,也就是默片電影。
雖然聽不到人物的對話,但這部電影絲毫沒有損失它的趣味。卓别林用生動的肢體語言向我們展現了一個精彩的無聲世界,那是多麼活潑,多麼富有感染力。
電影的背景是在美國淘金熱的時期,很多人都背着口袋去阿拉斯加淘金,希望找到很多金子,一舉成為富翁。主人公就是其中的一員,在淘金途中不幸遇上了大風雪。誤打誤撞躲進了逃犯的小屋中。逃犯想把主人公趕出小屋,另一位淘金人吉姆在這時候也進入了小屋,還把逃犯手中的槍給搶了下來。
三人都餓得不行,在抽簽後,他們讓逃犯去尋找食物。逃犯在途中不僅搶了警察的食物,還把他們殺害了,自己在發現吉姆找到的金子後,選擇不回小屋。在屋内的主人公和吉姆餓得不行,主人公把自己的一隻皮鞋脫下來煮來吃。可還是不頂用,後來吉姆甚至還把主人公看成一隻火雞,想要開槍打死。好在後來一隻熊進入屋子,他們才算有了食物。
吉姆這時發現自己的金子被逃犯侵占,十分憤怒,卻被逃犯打暈。逃犯背起金子想跑卻掉下了懸崖死掉了。主人公來到淘金人的小鎮,邂逅了一位舞女,舞女卻隻是抱着玩玩的态度與他交流。他拼命打工,想邀請舞女來小屋中參加新年晚宴,小屋是他幫别人看管的。舞女沒有按時參加,主人公在閑逛的時候背吉姆發現,要求他一起去尋找金礦,因為吉姆有點失憶,不過還記得主人公。舞女在很晚的時候也來到了小屋,本想捉弄他一番,卻看見了主人公送給她的禮物,心裡百感交集。
主人公和吉姆又回到了那座小屋,可惜又遇上了大風雪。小屋直接被風吹到了懸崖邊上,兩人費勁力氣,才從小屋中逃脫。吉姆也發現了一旁的标志,正是他做的金礦标志。兩人準備衣錦還鄉,卻在船上遇上了舞女。開始主人公因為記住要拍攝從貧窮到富裕,所以換回了破衣服,女主看到後,不僅沒嫌棄,還以為他是逃票過來,還讓他藏了起來。好在後來誤會解除,兩人也開心地在一起了。
這部電影描寫了那個時代美國人民的淘金熱潮,很多人一擁而上去淘金,成功的隻有寥寥幾人。淘金的過程是很辛苦的,一不小心就有搭上命的風險。主人公因為沒有食物而把皮鞋煮了,這段實在是令人深刻,不少小夥伴在看了之後還把自己爸爸的皮鞋也拿去了煮了。皮鞋都是經過硝化處理的,想想也是很難吃的,但在那種情況下,皮鞋也成為了不得不吃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