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看偶像劇。
初中開始,就發現自己不喜歡看電視。
也有例外,我看《初戀這件小事》,看了二十來次應該有,每次看都哭哭笑笑。
那是還沒結婚前的事了。
我的十七歲,十五年前的事了。
今天居然把電影《十七歲》看完,台灣片,畫面有點刻意追求完美,節奏很緩。
十七歲的回憶,我舍不得拿出來分享。
我用盒子裝起來,小心翼翼存放。
那時候我喜歡的人,還有喜歡我的人,都結婚生子了。
誰也沒想過,多年後再相見,我身邊永遠帶着744。
以前有男同學約我出去玩,我的男閨蜜都會溫馨提醒,你約她?!我跟你講,她會帶男朋友跟你出去玩!!!
因為他約我我就是這麼幹的。
然而,我的17歲,喜歡的是另一個人,不是744。
天天翻牆出去打遊戲,還能考年級前三,把老師氣死那樣的人。
其實他有跟我表白,我拒絕了。
多年後,因為想放下,跟他說,其實我一直喜歡他,現在不了,有744了,然後謝謝有他的存在,讓我熬過高中。
然後他被我吓到了,他一直以為我讨厭他。
于是他的人生軌迹開始改變,他說,我是影響他最大的人。
我沒多問,怕自己内疚,那時候已經毅然決然要跟744在一起了。
而且我一直不怎麼相信他,他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
總之,我現在和744有了兩個孩子,幸福地在一起。
他也結婚了,回到以為我會在的城市做了公務員。
前兩天來跟我借錢,說酒駕,拿不出錢,要坐牢了,通訊錄翻爛了,就剩我沒問過。
我跟744商量後,借了他錢。
然後有點逃避他。
因為,我的十七歲美好回憶,準備因為太了解他毀得差不多了。
青春這個東西,其實都是自己想的多,朦朦胧胧的,所以很美好。
他說知道我結婚後,會經常開車去以前的高中門口,然後聽周傑倫的歌,久久不離開。
我知道他結婚後,直接給他一個大紅包,祝他們早生貴子,白頭偕老。
雖然我們那時候都17歲,故事裡都有彼此,可是,明明就是不同的版本。
所以,聽老阿姨說一句,十七歲的回憶都是屬于自己的,好好珍藏,互不打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