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桂林是是一個在逃通緝犯,某天,一個姓張卻總感覺像姓蔡的地下醫生告訴他,他得了癌症,頂多還有半年的活命,想勸他自首。
不久前失去最後一個親人的陳桂林萬念俱灰,本想去警局自首,但是灣灣的警方卻并沒有把他當回事,報上大名也無人理會。他無意中在警局的通告欄上發現,在通緝令上他隻排在了第三。
陳桂林内心中男人的勝負欲突然被激發了出來,他心想在死之前一定要幹一番大事,于是決定效仿“周處除三害”的典故,以此“名流千史”,或者用“遺臭萬年”更為合适。
在除了前兩害以後,他想當年追捕他的警察自首。自首後,“蔡”醫生卻告訴他,真正得癌症的是她自己,她隻想用善意的謊言勸陳桂林自首,從未想過他會除去前兩害和這麼多人性命之後,再除了自己。
影片最為經典的鏡頭就是,陳桂林被一害“氣功大師”騙得跪在地上接受訓誡。陳桂林被“氣功大師”“感悟”又被騙了物質金錢,又被騙了精神價值。“氣功大師”勸人放棄“貪嗔癡”,自己卻一樣不落,但他騙得過一種信徒,卻沒騙過第三害陳桂林,迎接他和他無知的信徒的隻有一槍爆頭。

評論裡很多人說“以暴制暴,正義已得聲張”。有時候看這些評論總感覺有些觀衆智力有待提高。看個電影不經過大腦思考,導演編劇難道是在宣傳“黑吃黑以惡制惡嗎?”
陳桂林是為那位死去的母子複仇而殺人嗎?不,他是為自己被騙後的憤怒而殺人,是為了“初心”除三害而殺人。觀衆看的“爽”,是因為觀衆都是心理健康的正常人,不是因為“以暴制暴”的爽,而是,“氣功大師”和他幫兇以及地下這些被洗腦到無藥可救的傻逼們得到應有處罰的“爽”,如果是警察來處刑他們,觀衆會更爽。而陳桂林殺人時的心如止水,展現出來的是他殺人如碾碎蝼蟻的精神病态。

“以暴制暴”絕對不是正确的做法,“依法治國”,“以德服人”才是正解。如果我是廣電局,我肯定會禁了這部片子。因為它會誤導我們很多本來就沒有三觀的觀衆,雖然它的本意肯定不是這樣。這部電影隻想表現出“陳桂林”在戒除貪嗔癡三毒時的轉變,由失落變為堅定,再變為瘋狂。
所以這部電影并沒有什麼意義。現在很多人總是帶有很強的功利心,看個書總想獲得什麼,看個電影也想悟出什麼。有時候這些影視作品并沒有什麼太多的“意義”,它隻想表現的就是主人公前後的變化,就這麼簡單,它的意義就是給觀衆展現的每個鏡頭。

電影如果能宣揚一些正能量當然是好事,但在人心浮躁的當下,有時候會“物極必反”,你越想宣傳什麼,充滿戾氣的觀衆可能就會越厭惡什麼。反而展現一下“人性之惡”,卻能成為一部好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