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寫長評,腦袋空空又矯情的人,語言表達能力極差,還請不要點踩。
周六下了一天雨,上了一天課,回來隻想看輕松惬意的。資源意外地好找,就在自己的小屋用電腦看。
直到绫野剛正臉露出來之前,我都堅定地認為我才不會被這一對背德cp蠱惑。
然而,果然,這男人的臉一出來,我就知道,虎背熊腰、被淋得狼狽不堪、衆叛親離,根本就是虛晃一槍!!
畫面切到ktv的一瞬間,溫暖的黃光充斥了畫面。黑社會換了衣服,小朋友也并沒被淋濕,沒有下雨天的陰冷。嗯,很是溫暖,直接奠定了整部電影溫暖的基調。
最戳心窩子的是,一遇到你,我的世界就變得明媚。
比這更戳心窩子的是,我們兩個都是這樣。
看到短評有位朋友說,沉悶的青少年,活泛的大人。黑社會在“救貓咪”,楚楚可憐。初中生在變聲期,郁郁寡歡。我在想,如果我是聰實,我一定在他一開口,就知道他不會打我。想來聰實也是這麼想的,從“感覺你們幹黑色産業的還挺快活呢”開始,黑社會就跟公司社員淪落到一個地步了。
214包間是聰實的安全屋,不用在合唱團被挑剔,也不用在家面對粗粝的父母。他不自信的聲音會受到肯定,他郁悶的情緒會莫名地疏解。在卡拉OK裡,一切都不存在。不是被暫時忘掉,而是根本不存在。好像兩人的空間裡,隻有“去唱卡拉OK吧!”這一件事。
看着看着,我脫口而出的想法:我的青春真的缺一塊啊!
這一塊是什麼?是愛呀。
不被愛,從來都沒被愛過。
從小就是極其普通的人,别說在人海了,幾個人站一排都自動被忽略。習慣了隐形,就在小角落裡觀察别人。
我們經常關注青春期男女的心理情感,但很少關注聰實這樣的男孩。但其實對于“喜歡長得帥的大哥哥”,不僅是女孩的執念,是全人類的吧。
其實在青春期的時候,我也懷疑過自己的性向。不是一次,是兩次。但不一樣的是,不管我喜歡男生還是女生,都從來沒被愛過。一直暗戀,從未行動,不了了之。多年後問起一位男性當事人,果真是竹籃打水,就又在慶幸當年沒有邁出那一步。
高三,不可收拾地喜歡上最好的朋友,我把十七八歲能想到的好都給她,我們每天黏在一起,直白地動手,老師還以為我們關系不好。其實下手挺重的,打一下要疼好久。我破口大罵她笨,其實是你最聰明了。
她走讀我上晚自習,我送她下樓,她驚喜地說“這麼好!”等到我走讀她上晚自習,她在班門口跟我揮揮手。
那段時間我根本沒考慮取舍和得失,也沒有糾結過她是一個女生,我隻是放縱地享受了人生中可能感情最充沛的時期。
轉過來的秋天,上了大學,我還在想“如果一直這樣就好了”,她早已經把我忘了。
可聰實就算有一百個顧慮,他還是被不折不扣地愛着。可以不去深究這是哪種愛,但不可否認這種愛。
愛是什麼?是嬉皮笑臉的狂兒突然正色,感慨“真的聽到了天使的歌聲”。那本傳遞的小冊子,像班上的差生突然發憤圖強去煩老師給他講題。
聰實在去巷子裡買放映機的時候,一定是想到“再怎麼說狂兒哥也在”才敢進去的吧。在遭遇不測的時候,空白的腦子裡一定閃過了狂兒哥吧?當狂兒哥真的出現,英雄救美的時候,聰實一定是一種美夢成真的心态吧。你對他遠遠不止一個無足輕重的小屁孩,當你命懸一線的細繩系在他身上時,他會毫不猶豫為了你這小屁孩和暴虐的吸毒混混大打出手,這就是被堅定地選擇,這不是愛是什麼。
最後還是最喜歡聰實翻譯的歌詞
那 就讓聰實替我愛和被愛下去吧
“關于你的全部記憶
依然在我心中 不斷發光
閃耀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