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組裡有一些關于“扭曲史實以緻于全盤否定”的觀點,我作了一些思考,以下為淺見:
《太平年》是一部文藝作品,不等同于史實,也不會墨守史實。簡單來說,曆史劇等文藝作品反映的是創作團隊的“曆史觀” ,而非曆史現實。以“絕對史實”來要求一部文藝作品,不僅做不到,而且是不合适的。
為什麼呢?
我們都知道,看一部劇、一部文學作品,實際上是在看編劇和導演等主創團隊的思考、觀點,以及想他們傳達給大衆的态度。這些态度,是主創團隊依據史實形成的“曆史觀”,以及在觀念上進一步的藝術加工,主觀性、靈活性更高。因此要以“完全反映曆史現實”的觀點,去要求文藝作品完完全全參照史書記載的來拍,是并不合适的。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關于一個時代的記載,《後五代史》《宋史》中對于同一事件的表述尚且不同(《後五代史》稱柴榮北伐途中看到的木闆寫的是“點檢做”,幾百年後成書的《宋史》卻說寫着“點檢做天子”)。史書對于曆史的記載,通常可以認為是客觀表述占比更大,但也多多少少融入了史官的主觀想法,甚至于是“主觀臆測”或“杜撰”。因此我們去評價一個曆史劇的好與壞,一直糾結于“絕對史實”是不合适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史書都沒法做到完全客觀地描述曆史,遑論經過更大藝術加工的文藝作品。
更何況,曆史劇作為文藝作品本身,本就被賦予了“創作”的使命,好的作品應當“收百世之阙文,采千載之遺韻。謝朝華于已披,啟夕秀于未振。觀古今于須臾,撫四海于一瞬”——在進行文學創作時,既要博采衆長,又要推陳出新,要允許多樣的聲音、多種的曆史觀點被看到、被聽到、被思考、被讨論,才能讓傳統文化煥發出新的生命力,讓文化傳播得更遠、更廣、更深入人心。
故而在這文化傳播的角度上,我認為基本可以給《太平年》打個“良好”。它以吳越國最終“納土歸宋”這一小切口出發,倒推回溯混亂到統一的過程,以吳越第九子的“旁觀者入局”視角幫助觀衆去理解那段複雜的曆史,不失為一種很有勇氣、也很有新意的嘗試,值得鼓勵。再者,劇中對于古代戰争場景、人物服飾、官職等還原度很高,也是值得肯定的。中國傳統文化的弘揚需要更多的“百花齊放”“百家争鳴”,要鼓勵更多的文藝工作者敢于創作、善于創作,我們的文化之路才會越走越遠。
以“絕對史實”要求曆史劇 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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