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這部劇,看前面,基本向身邊人推薦了個遍,逢人便說這是今年看到最好的劇,可以媲美沉默的真相,然而看最後幾集,着實覺得之前自己的推薦太打臉了。
質疑:
為什麼文字描述各個人的結局,顯得很全,但着實缺少了“觸感”,最原始而有效的畫面開庭宣判難道很難麼?又少了很多必要的人,比如許言午呢,恢複名譽人的家屬呢,其他參與案件的小喽啰呢?
前面查出 131 案有錯,之後是怎麼澄清改判的?
全局制造的反派不敢輕易殺人的局面,最後幾集都打破了不說,還毫不合理?
垃圾場裡有多少秘密是不是需要表達一下?
張文婧重新參與進來,女兒怎麼樣了,如何保護她們,她又發揮了怎樣的作用?
洪亮前面慫,被人追都害怕到發抖,後面竟然自己去拿證據,如果說因為各種事而改變,也改變到不合理的地步,性格完全極端化變化?
王大有一槍精準命中王彧,然後那麼多槍都沒刮蹭到洪亮,眼前除了主角光環,實在想不到其他?
編劇導演難道想塑造個無能的執法部門麼,監控發現了不警惕?前面萬潮不重點找的時候我還找理由可能公安在找了沒表達,察覺監控和萬海的有口難言了還不加大保護力度,這難道不是能力低?監獄長這個角色原本應該很重要,很能發揮作用,結果除了寫舉報信冒險送優盤,在自己管轄範圍什麼也沒發現?合理麼?
也可以為劇找理由說這樣更真實,但劇,總要有希望有暢想有戲劇,是要結合現實的去編寫,甚至為未來指明方向,難道未來的方向就是無能太多,自己小心?
最後正義到了,申冤的人都沒了,那正義算什麼?
前面情節呼應,演員表達細節而精彩,然而最後幾集完全沒有呼應到前面細節,平白浪費了演員和前期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