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律師團進村進行法援期間,最大的感受大緻就是這個。一些鄰裡家常中遇到的瑣事,是直面人性的,直白的讓人心疼卻無可奈何。雖然律師團們能從法律的角度給出建議,但是大多數情況下連執行人都找不到,村民們獲得一紙通告上的勝利,又能對結果有什麼改變呢?是一種做很多,又好像什麼用也沒有的無奈。

忽然想到之前成型的一個看法,法律不是對社會的道德底線的定義,隻是對社會平穩運行所給出的政治約束手段。從這個層面上來看,去村子裡的法援目的雖然是去解決問題,但實際上解決問題的可能性很低,反倒是對普法層面的宣傳教育有所幫助。

村裡的民警在讨論「狗咬人」的案子最多。想到前幾個月看到的,某女子被「天降大狗」砸到終身殘疾的案子。也是,好好地走在路上,忽然頭頂掉下一隻大狗,人砸完蛋了,夠拍拍屁股走了,狗主人找不到的情況下責任在誰。印象中這個案子好像是以對當時整個樓進行平均處罰而告終。總的來看,社會上的問題永遠比法律條文來的更複雜多樣。

繼續看到村民吐槽應該把狗都殺了,流浪狗頻繁造成傷害事件,又聯想到藏獒過度養殖這件事情。十多年間,因貪圖利益,藏獒的養殖已經過度瘋狂。某些村子裡出現藏獒咬人,咬死人的情況也不少見。而村民因為對狗是聖潔靈魂這種念頭的飼養,既不同意處理問題,也不願意控制藏獒的種群數量,最終導緻由藏獒造成的傷害事故幾乎成為日常。

印象中當時很多志願者去那邊幫助養狗,但是養狗能解決問題嗎?能做的隻是減緩問題爆發的時間,然并卵。假定一個地區有 3 萬隻流浪藏獒,志願者花費心血建設一個能飼養 1000 隻的巨型場地,又有什麼用呢,外面的狗子依舊越繁衍越多。這件事也讓我對「無奈」這個詞有了更深的認識,就和破壞環境的人一樣,過度飼養造成的不可控惡果,雖然難過,但個人認為也是需要非常手段去處理的。

繼續對于流浪狗飼養的問題展開一點腦洞。我認為現在的許多工作都是「沒意義」的,不是說它們意義不大,而且根本毫無存在價值。就好比說上文中志願者發起的藏獒流浪狗飼養,很難說去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隻是在杯水車薪的寄托美好願望。對于這種沒意義的事情,與其徒勞消耗善心與精力,不如拿來做些别的事。社會需要的是「真正的改變」,而不是「讓心裡稍稍好受一點的自我催眠」。

該善的地方敞開心懷行善,但沒意義的地方不值得投入資源,殘忍且真實。法援這一期,或者說這部劇中對梅桢這個人着實印象深刻,她有點像是三十而已裡的顧佳,但是在感性層面上更上一層樓。理性與感性并存,聰明下的基礎,先是具備人情味的一個人,着實非常優秀。

忽然又從法援想到鄉村支教這件事情。總看到鄉村支教中出現的對女性很不友好的事件發生,實在是太過生氣。沒心力展開說這個話題了,不過也算是與法律援助有關的一種扶持方式吧,姑且将這段聯想放在這裡。

徐律師的這話說的不錯,人需要修煉的是一種方式是「世事洞明,人情練達」,這倒不是說做人必須圓滑,而是一種更高的境界。個人感覺,是能看破而不說破,感受但的同時注意表達上的節制。面對不同的人,話要說到幾分滿是值得差異化對待的。比如之前的實習生郭旭,徐律批評說她「學生氣太重」,這話雖不中聽,但十分在理。完全的喜形于色,而沒有任何克制的自我表達是對他人缺乏差異對待的表現,直觀的表現就是說話「不過腦」。而「世事洞明」,則是個需要閱曆和觀察的極高标準。

又想到很喜歡的一句話「行于所當行,止于所當止」。知道什麼時候該繼續,什麼時候該打住,是很重要的技能。這點我最近做得非常差,需要自我反思。今生遇到一個能與之完全自我表達,不用擔心話說幾分的人類,真的是無比愉悅。然而我的行為過失,恰恰因為自制力的完全消失,回到了這個沒能「止于所當止」的問題上,因此造成諸多傷害。

題外話,這個村莊中律師團住的地方古色古香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