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部劇的時候後半段總是不由自主的讨厭李善德。看看這個“平庸之惡”做了什麼吧:

首先,他幾乎“坑害”了所有真正幫他的人,那些在他一無是處時,還對他傾盡所有善意的“普通人”,有蘇老、平安、阿侗,甚至是他老婆…阿侗說“我隻讓你做一件事,你還沒有做到”“即使你沒有給我帶酒我也把你當朋友”…平安說“我姐就這麼等你送藥給等死了”“你把右相的人帶來,我不就離死不遠了”。

還有一個細節,家裡已經玉露團堆滿桌了,他隻會讓自己的女兒往撐裡吃,也從沒有想到比如分給什麼人,他離開長安旁邊有關照女兒的鄰居、繡房老師、女兒同學老師也好。細想,這樣的人,現實當中不惡嗎?

再有,也是最最重要的一點,李善德做的可不是一般的工作,是政府機關工作,是百姓的父母官,這樣的工作不該有“民為重”、評判是非的基本認知嗎?當官不做對的事,不對還要去執行,這越專業跟越會殺人有什麼兩樣?譬如為惡。

最後的改編我覺得很爛,既不符合曆史,也不符合邏輯。

明明已經送到了,還故意給聖上和貴妃送腐敗的荔枝,這絕對是不長腦子的下下策,在封建王朝,這比“送不來沒送成”罪大多了,是藐視皇權,這時候他不怕了?這時候他做的隻是多搭上了整條線幫過他的人以及上下九族的命!曆史上也真有這樣的事。還順帶浪費了蘇老的全部身家和4萬貫沿途從百姓處收斂的巨資!

有腦子的,先送成保全家人朋友,再利用皇帝或右相的獎賞機會,面聖慷慨陳詞他那一番話,說給這王朝的主人聽,說給滿朝文武聽,也許還能有點作用,點醒幾個人。說給右相一派聽?這行為真的好搞笑。

李善德,真不值得這麼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