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影很多地方都是對應起來的,要看完才會意識到,啊,原來那裡這麼安排是這個意思!
姜武的角色(昌老闆)愛好射箭,他射偏了兩次,一次射偏拿走了兒子的命,另一次射偏留下了父親的命。
律師說:“他兒子丢了。”昌老闆說:“我知道他兒子丢了。”張保民這個老實人,被夾在他倆的明言暗語之間,被耍得團團轉。
昌老闆辦公室裡那間半掩着的房間黑暗得和那個洞穴一模一樣。昌老闆是個狠角色,在張保民因為砸爛了車的前擋玻璃而被手下帶來自己的辦公室的時候,他卻不向張保民算賬,還說“等你找到兒子,就來我們礦上找活。”看的時候還疑惑他怎麼突然變得如此仁慈..看完才發現..他這句話到底有多虛僞。
之後,張保民帶着小女孩逃跑,手下跑去向昌老闆彙報說:“您放心,他肯定會帶小女孩兒過來,因為我騙他兒子在我們這兒。”他接着用煙灰缸砸死說這句話的手下。我以為他砸死手下是因為害怕張保民會帶來小女孩這件事得不到保障,最後發現他是被手下的後半句話徹底激怒了。如果是因為那個小女孩的事,他最多會懲罰手下一頓,而非打死他。因為手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說出的這句話,恰好觸到了昌老闆隐藏的秘密。這裡的安排太妙了。
律師和昌老闆都是徹底的利己主義。昌老闆動武,律師靠文。都是一丘之貉,隻是方式不同。律師的女兒被張保民所救,可律師仍然不願意松口,不願意給張保民一丁點下落,這種完美的自私自利的展現非常棒。你救了我又怎樣,我也許會愧疚,但我隻用愧疚。我不會幫助你,我會以我的方式殺了你,然後贖罪。
張保民拉着律師在山林裡奔跑,小男孩拉着小女孩在另一個世界奔跑。律師吼了一聲“媛媛”,喊回了自己的女兒。而發不了聲的張保民,因為出不了聲,沒能使自己的兒子回頭。(這個隐喻好棒..發不了聲的人在社會上隻能被忽視被冷落被欺負..像淋了雨卻沒處去的動物一樣)
張保民一直在找他的兒子,邊找還邊去摻和别人的事。他就像一頭野獸一樣橫沖直撞。妻子在深夜裡哭泣,她說:“都怨你。”因為她說的是真的,所以格外殘忍。
張保民用吃剩的羊肉骨頭戳瞎了羊肉店老闆的一隻眼,而按理說應該記恨張保民的羊肉店老闆卻在後面救了張保民的命,并在結尾用他僅剩的一隻眼發現了事情的真相。
這是個殘忍血腥的動物世界,老實人變成可憐人,活成窩囊廢。羊入虎口,好像沒有反抗成功的勝局,但至少,在老虎用絞肉機絞肉的時候,羔羊們的倔骨頭可以暫時地卡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