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不是不可以搬演的,但搬演要以還原現實為目的,而不是為了捏造故事情節。出戲的部分根本數不過來:半夜狼嚎擾民,接一個不知道哪搞來的整棟樓的燈都一盞盞亮起的鏡頭;狼看電視,電視反反複複強調“它的父親已經死了”,穿插不知道怎麼把狼逗得搖頭晃腦的鏡頭;下冰雹、掉冰窟前一定有狼撕咬褲腿阻撓的情節,可真的意外是不會有人去記錄前搖的…我真的很難不懷疑電影是不為了拍而拍,成功放歸的紀錄是不是為了破而破。狼、牧民的自保、偷獵者的行徑等等是不是都是你們講故事的道具?牧民拿鞭子要打狼,夫婦倆一個哭一個錄像,咋就不能攔一下,護着不讓打或者帶着狼跑很難嗎?任憑把狼背打開花還要惺惺作态“媽媽對不起你”…别說業餘了,這【單鏡頭不表意】明明挺明白的呀。
還有獨白和台詞太矯揉了,電影剛開始時抱着滿滿的誠意善意去看,以為主視點是藏民,對漢語的語義與風格把握不好,可您不是啊。
人太假了,可小狼的快樂、恐懼、饑餓、疼痛、擔憂、依賴…全都那麼真,山與草原也是那麼的壯麗遼闊。大自然是暴戾的,也是慈悲的。【萬物有靈,衆生平等】,所有用動物為自己謀利的人都該通過這句話好好反思,而不應該用以苛責那些隻是想活命的人。自我感動要有度,創作也要有底線,關于夫婦倆的聞名事迹到底是“保護”還是“加害”,我就不進一步揣測了。
狼好人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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