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愛,我是遲鈍、逃離、恐懼卻向往的。我相信沒人不向往愛,或者說向往被人愛。
我的遲鈍在于我不懂什麼叫作愛,該如何去愛一個人。我不願意将我的大部分時間與精力都花費在一個人身上,也很不想花費過多的時間去了解一個人,還要在相互了解中磨合。想到如果要和一個不那麼契合的人相處,隻覺得疲累。

“為什麼不去找個契合的人呢?有共同的愛好,想法,三觀。”但哪有這麼容易,或者說哪有這麼幸運。

今天終于看完了之前一直想看,點開了卻也沒有繼續看完的《婚姻故事》。看了之後更加堅定了我對婚姻的刻闆印象:混亂,争吵。像一個垃圾場,一個雙方又愛卻又掙紮的墓地。

一但進入了婚姻,你們就不能隻談愛了。随着時間增長,你們談愛,維系愛的頻率更少,再更久,你們不僅不談愛,還不做愛了。

婚姻更是束縛女性的牢籠。因為女性更有責任感,對丈夫的責任感,對孩子的責任感,對家庭的責任感,所以她在這份婚姻關系中會更加疲累。但是外界認為這份責任感是理所應當的,所以那些爆發,怒吼都變成了無理取鬧,隻留下一句:“真煩,女的都這樣。最讨厭和你們女的溝通。”

我一直認為,在婚姻中,男性一定要愛得更多。如果他付出4/5的愛,那麼我可以付出3/5。因為女性在婚姻裡一定會承受更多,你隻能拿出多出的愛去補償,如果男人連愛都不願意多付出,那麼這段婚姻對女性而言就是火爐。

那假如有一個相對正常的男性出現。他願意付出那4/5的愛,他會分擔你的辛苦,會去尊重你的想法,沒有暴力侵向,不會莫名指責,但你們之間沒有共同的興趣,沒有可以在家裡聊一晚上的共同話題,你願意邁出那一步嗎?或者說,将就他,把他的話題當作你們的共同話題,把他的興趣,他的愛好當作你們的共同愛好。還是說,雙方各退一步,彼此調節,彼此将就?可是,我還是覺得好累。光是想想我就覺得累了。

婚姻啊!真讓人感到疲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