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來源于最近熱議的、如何看待應淵2.0和1.0的話題。首先談談所謂的進步的問題,我隻提供一個角度,供大家參考。從個人層面說,什麼是進步?我們說一個人學會了什麼、或者說他進步了,是說他/她後期做的事B比他前期做的事A好。這個進步/學習的成立,需要一個假設前提,那就是B比A好,對不對?

其實對個人來說,這世界上隻有一些基本的道德法律底線範疇的事可以分出絕對的好壞,比如從不孝順變成孝順、從不遵紀守法變成遵紀守法、從不尊重他人變成尊重他人等等,這都絕對可以算作是進步。

但是除此之外的很多事,并不存在絕對的更好,比如選擇什麼職業、選擇是否回應追求你的人、選擇是否娶妻生子等。這些都屬于個人自由,個人在這些事情的選擇上,有着一定程度的自由度。所以女主在凡間拒絕唐周,大家都說她敢愛敢恨、拿得起放得下,我也支持她;後來她又一次次拒絕應淵2.0(看預告得知以及聽說),也是出于對自我幸福的追求,完全可以理解。人本來也不必回應所有的追求者,相信我們每個人都拒絕過别人,那個人付出再多,隻要我們不喜歡或者有不得已的理由,那都是可以不去回應的。那麼回應比起不回應,也就無從談起進步之有。

對應淵也是一樣。他在1.0時期被天條束縛不能說愛,隻能一次次放棄對女主用語言表白,這都是個人選擇,他這樣做有什麼相對落後之處呢?有人認為從個人角度來說,應淵2.0比1.0進步,因為他學會了小愛,或者學會了兼顧大愛和小愛。可問題是,為什麼一定是選擇回應愛人比選擇單身好呢?為什麼兼顧大愛與小愛一定是比隻選擇大愛進步呢?在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相望于江湖就是不夠進步的選擇嗎?那些為了事業放棄組建家庭的人,就比愛情事業雙豐收的人差勁嗎?個人可以有這樣的自由吧?每個人都不容易,何必去judge人家?放到現實中就更好理解了。我們中肯定有人因為各種原因尚且單身、或者選擇單身,比如因為個人性格、或者職業限制,自然而然選擇單身或者遲一些組建家庭,那可能就會有周圍親友出來勸婚,說你一定要找對象啊、到了年紀怎麼可以不找對象呢、找對象不要太挑剔啊将就一下吧不要再拖了……這種時刻我們内心作何感想,相信不必我多說。親友的勸婚,不就是來源于一個固化觀念嗎?即戀愛結婚一定比不戀愛不結婚好。這種社會固化偏見、道德綁架,折磨着我們很多人,那我們看待别人的時候,可否放下這種道德綁架?可否尊重價值觀多元化?

如果非要說應淵2.0比1.0有進步,那就得超越個人層面談一談集體層面的問題。應淵2.0觸碰的,是集體規則的改變,這可比個人選擇可艱難太多了。曆史上一次次社hui變ge,很少是沒有摩擦就能實現的,涉及到諸多方面的協調和改變。國jia社hui層面制du的改變和拟定,需要花巨大精力和很多人的心血!而應淵2.0對集體的貢獻,正是他為天庭的所有神仙,争取到了戀愛自由的機會。

應淵1.0對天條是被動接受的,他沒有這方面的閱曆,他不明白情感是否應該自由。他隻是被帝尊教導一定要這樣,因為失去雙親的他,除了聽從撫養自己長大的舅舅的指令,别無選擇。此時他嚴格遵守天條并執行,也是情理之中。當他涉事漸深,他結合思璇和自己的經曆,體會到了動情是難免的,是天性使然,并沒有錯,動情也不會傷害到集體利益。但是這時的他隻體會到個體的苦,沒有反思到集體規則的問題,更談不上下決心對抗。我們說,每個個體都會受到他所在社hui情況的影響,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個體是很難突破這個局限性的,除非有超前的智慧或者特殊的經曆。

應淵恰好就增加了個人經曆。他來到人間,陰差陽錯失憶變為凡人唐周,通過一系列見聞,明白了很多既有規則和集體觀念可能并非正确。唐周下山曆練過程中,一次次體會到妖并非全惡、人并非全善,他從小被灌輸的三觀不斷地崩塌重建,他領悟到擁有感情也不影響懲惡揚善,領悟到并不一定需要處si所有的妖,領悟到淩霄派并非通往人間正道的唯一路徑。他經曆了巨大的掙紮,意志消沉過、自我懷疑過、為師門不幸痛苦過,最終才決定沖破淩霄派規定的束縛,選擇用自己認為正确的方式守護道義和過自己的人生。這也就是成毅說的“破而後立”。

應淵歸位後,他帶有了唐周的記憶,從人間淩霄派門規的問題,反思到天條的問題,認識到團隊成員如果擁有家庭,也不影響工作。限制團隊成員的戀愛自由,反而無謂消耗了團隊能量。男女搭配幹活不累,允許人才安家落戶的自由,才有利于提高天界集團整體競争力。因此他試圖通過改變規則提升集團凝聚力,想讓天庭所有神仙獲得了争取愛情和家庭的自由,這是對規則的突破,是集體層面的進步!然而這個進步可不像個人選擇那樣容易,這甚至需要頭破血流的抗争。從發現集體規則的問題、到決心改變、到執行變ge,都無比艱難,比個人的改變艱難百倍。我們且看他後面如何做,我很期待之後的劇集????所以這部劇還有更深層次的立意,那就是我們不能為固化規則和偏見束縛,應時時保持觀察和反思,多調研、多觀察、多換位思考、總結反思,才能發現真正的問題所在。而且一旦意識到問題所在,要勇敢面對、用實際行動而非抱怨去實現真正的改變。個體的境遇與社會大環境是分不開的,我們看待個人,要看到他受到大環境約束因而有局限性,要尊重價值觀多元化,無力抗争的事要對别人多一分諒解;也要豐富閱曆,才能減小個人局限性,發現問題并推動社hui進步,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勇敢去改變,争取集體層面的改善。

當然,也有人認為,不允許戀愛的天條有道理,我也可以理解,因為“天地不仁,以萬物為刍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刍狗”。那麼神仙想要保持沒有偏私,就必須要戒斷私情,清心寡欲。從這個角度來說,如果應淵最後沒有廢止不允許戀愛的天條,而是放棄做神仙選擇與愛人厮守一生,那也符合傳統的想象。就像很多神話故事一樣,隻羨鴛鴦不羨仙,還如我前面所說,隻要是他個人認為對的、不觸碰道德法律底線的選擇,都屬于個人自由範疇,也無所謂進步退步,也無所謂好壞,他選擇并堅持,别人無需judge。關于不允許戀愛的天條是否應該廢止的問題,隻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可能沒辦法達成統一意見。

總體來說,沉香如屑·沉香重華這部劇有深刻的立意。這部劇講述的并不僅僅是虐戀情深,還探讨個人之于社hui的渺小,探讨個人想要突破集體規則需要具備的智慧和付出的巨大代價。這個故事留給我們很多有意思的話題,個人層面、集體層面的,都很值得思考、讨論。這才是好作品精彩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