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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算是恐怖還是玄幻,有點傻傻分不清楚。

但,寓言的成分,是鐵闆釘釘的了。

關于“愛”的讨論,是一個永遠說不完的話題,這樣複雜的情緒,大概很難用一部電影講清楚,或者說,即便是到了現在,也沒有人能把這事兒講清楚。

每個人,大概對“愛”的理解都不一緻。

想解決問題,一個是溝通,一個是妥協,另一個是逃離。

最正能量的方式,大概是溝通後相互尊重。

最負能量的方式,大概是逃離。但,未必不是很好的方式,如果溝通後依然雞同鴨講,那糾纏在一起隻會彼此痛苦,成為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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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為了追求書友,開始“投其所好”的買書進行交換。

拜托,有點腦子好不好,新買的書,多少做舊一下啊,但是男主完全不想在這方面浪費時間,畢竟不想着追女生的交換書活動不是男主想要的活動。

這點小心思被戳穿後,男主臉皮也不是一般厚,反而問了書友一個問題,其實來回打車的費用,完全可以買一本書,這換來換去的,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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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就這麼開始了。

然後,男主遭遇了“租房危機”。

書友直接表示,掙點錢都交給房租,以後還怎麼生活啊,不如搬來一起住吧。

哎,這是個“節約成本”的好辦法,而且……

這種事兒,不順杆兒爬,那絕逼不是男人。

本來,男主還想着分擔房租來着,結果人書友是“有房一族”,這檔次,一下子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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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客觀上講,書友的那些“霸王條款”确實有點過份了。

但如果從寓言的角度來說,這大概是某種“藝術程度”的誇張。

舉個小小的例子,比如,倆人其中一方就喜歡摳腳丫,摳完之後還喜歡放在鼻子上聞,這到底是個“無法容忍”的怪癖還是“志同道合”的興趣,還真的不好說,說不定是一場你死我活的戰鬥,也說不定是一次相見甚歡的學術交流。

一個人喜歡吃蒜,另一個人連蒜味都聞不了,到底是誰的錯?

倆人大概都沒錯,但你吃了蒜還想去和她親近,那就有點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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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無拘無束的自由,一方面是條條框框的限制。

成年人不做選擇題,但需要承擔“不做選擇”的壓力。

其實,這種壓力,大概男主在第一次看到“條約”時,已經自然而然産生了。

為什麼能忍受?

隻不過是因為沒有比較。

現在,比較來了,他自然忘卻了“無房”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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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放縱”,大概終究會面對“破敗”。

然而,故事在這裡,忽然玄幻了起來。

男主,越來越不能忍受和書友在一起了,晚上做了個夢,就遇見了神燈,許給他一個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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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這個女朋友,那絕對的二十四孝,出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最關鍵的是上得了床。

但是,男主享受久了,就感覺有點怪怪的意思。

翻女朋友的朋友圈,發現女朋友經常會發一些奇奇怪怪的狀态。

一些你不該知道的,那就不要知道就好。

但是,男主是個好奇寶寶啊,自己即便是“半包養”狀态,也是要拒絕“難得糊塗”。

說起來,故事還是有點“驚悚”的。

因為,對于“愛”的思考,本身就帶有一定程度的“恐怖”。

或許,我們追求的所謂“美好”,背後都需要付出代價。

故事最後,書友已經有了屬于自己的生活,男主在一個個“願望”中無限循環,下一個在他身邊的人,會是誰呢?

網上流行的一個段子,唐僧讓孫悟空到花田裡找一枝最美的花,但條件是隻能選一次而且不能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