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後還蠻多感想的吧,不過我主要想聊聊其中一個有趣的設定,就是兩個相愛的人必須要有一個共同點,才能說明他們是“天生一對”。
這個設定相較于其他奇怪的設定,如單身匹配失敗就得變成動物來講,顯得竟沒有那麼荒誕,甚至現實中很正常。可是這真的正常嗎?
現實中我們不可避免的就會喜歡上有共同點的人,比如因為喜歡同一種類的歌曲,同一導演的作品,或是同一種運動等等這些愛好或是特質。這種共同愛好或是特質促成的感情,我在想,這真的是一種愛嗎?如果我隻是愛他與我相似的部分,那我與幻化為水仙花的那喀索斯又有什麼區别呢?不過都是對自我倒影的迷戀罷了。
可是也有人和我講過,如果沒有共同愛好,那麼就沒有共同語言。這聽起來好像是個充分的理由。别說戀人了,就是說朋友,沒有共同語言,也很難繼續維持關系。
可轉念一想,這不過就是你不想與某個人交流的借口而已。你隻是不想去将就他,附和他,你覺得沒有必要,你更喜歡你自己東西罷了。舉個例子,我和閨蜜有一些共同愛好,可是這些共同愛好,并不是我們花精力去将就對方,培養出來的。隻是彼此都願意去感受,學習理解對方喜歡東西,自然而然就變得相同起來了。并不像有些感情,非得去花時間“找共同點”。
心理學上認為,隻愛自己的人是不成熟的。一個人格健全的人,應該是有能力去愛别人的人。我不是想說每個人都必須正能量,但是學着健全自己應該是我們每個人的修行。
所以我認為的真正愛上别人的意思能夠愛上一些自己不曾擁有的屬性,學會接納和欣賞不同的思維觀點。
《愛在黃昏日落時》中女主有一句話大概說,她會着迷于他每一任男友身上不同特質,這些特質又很細微且不可名狀。我就覺得女主真的是典型的“會愛别人”的人,她很會去發掘,去接納,去愛他人。
故而愛情真需要勇敢才能獲得,需要敢于接受新鮮事物的勇氣,去challenge 自己已有的東西,去推翻重新構建。這恐怕也是身邊很多人害怕進入一段感情的原因吧
寫完感覺自己思維确實很理科生,對愛情描述也太不浪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