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 me tell you the story of right hand / left hand. ---Radio Raheem
Radio Raheem應該是影片中印象最深的角色了——每凡到他的鏡頭,都以仰拍使他這個大塊頭顯得咄咄逼人;手上拎的,是整個neighborhood裡大概最拉風的大喇叭,放着Public Enemy的Fight The Power (P.E. in FULL effect!!);可之前還在說着'Left hand, hate, K.O.'d by love'的他,之後也與披薩店老闆Sal大起手腳,最終死于police brutality,在熱天将盡時點燃街角不同社群間的沖突火焰——
正如影片結尾的Martin Luther King Jr.和Malcolm X的兩段話所示,Spike Lee的整部電影也似乎穿插着兩者的不同主張(暴力絕非達到種族平等的手段/作為自衛的暴力是一種智慧):Da Mayor一直在社區裡好氣地主持着勸和,在末尾的沖突前,Mookie也一直充當着意大利裔和非裔的中間人角色;可沖突又是那麼容易激發——披薩店的“名人牆”,那位古董車主和玩消防栓的黑人小孩,Radio Raheem把披薩店攪翻的大喇叭……暴力沖突在電影裡始終是一根繃緊的弦,最終被來自多方的prejudice擊斷。
也許,确實能說來自多方。
看向電影中的一個細節:Radio Raheem扛着大喇叭,和一群放着自己音樂的拉丁裔孩子比拼誰放得震天響——最終那群拉丁裔孩子還是不敵大喇叭,認了輸——
Spike Lee在電影中選取了布魯克林一個社區的截面;或者說,這部電影是對該社區族群生态的記錄,其中有作為主體的非裔、來街角開店的意大利人和韓國人、同樣居住于此的拉丁裔,逐漸遷入的中産階級白人,以及在街上巡邏的警察……所以影片在讨論種族議題之餘,也有意體現出對于社區中不同族群如何共處的思考:
如Radio Raheem的大喇叭,确實在宣示着新一代黑人文化的到來,但當他和拉丁裔小孩比拼音量,當他扛着它咄咄逼人地步入披薩店時,是否暗含着黑人對于這片社區潛在的“主人”意識,暗含着對他們‘black community’中其他族裔的惡意?(這從那三個黑人老頭對于開店的韓國人議論紛紛,視其為外來者也可見一斑)
又如影片中段,有一長串的主觀鏡頭蒙太奇:各個不同族裔的人對着其他族裔大加辱罵——随後,鏡頭就切到電台主持人Love Daddy對着所有人大喊‘Ya need to cool that shit out! '
這也大概是Spike Lee所主張的。
在那場最後的沖突中,本來覺得Radio Raheem的音樂吵鬧的三個黑人老頭加入了騷亂人群,站在Sal他們旁邊的Mookie也走離,并用垃圾桶砸碎了披薩店的玻璃窗——這裡,我們看到非裔族群的人之間團結了起來;最令我感動的,有人想同樣對韓國人的店動手時,他對着騷亂中的黑人說:‘I’m black! ’并最終得到了黑人們的承認——這裡,我們看到的,則是社區中under-privileged的族群最終摒棄了原先的偏見和隔閡,互相團結在一起。
最後,是一些文化相關的想法碎片。
*這部影片仿佛一場對黑人文化的緻敬與追問——‘Elvis was a hero to most, but he never mean s- to me.’,We-Love電台的shout-out……
*Pino最喜歡的明星——Michael Jordan, Prince, etc.——都是黑人,但他仍然N-word連篇,從根子裡瞧不起黑人(除了刻畫出白人隐性的種族傲慢以外,也讓我想起To Pimp A Butterfly的主題:成為明星之後,何以使自己仍代表着黑人群體而不被資本同化,仍與黑人社群保持聯系)
*最初讓我産生寫篇長評的念頭,是因為我從電影中悟到了Public Enemy音樂理念的一些方面——以前總覺得Bomb Squad的制作有些刻意嘈雜之嫌,一看到大喇叭放出Fight The Power,就頓時明白了——他們的音樂原來就是要靠大喇叭放出來的;嘈雜正是他們宣告其主張的武器。
*猜猜看:Kanye緻敬了電影的哪一處情節(身為資深砍粉瞬間識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