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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言失。


4月9日,公众号南方窗发表了一篇题为《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的文章,顿时在网络上掀起了热议,隔天这位鲍某就登上了微博热搜,先是被杰瑞集团辞退,而后他自己主动辞了中兴的工作,这种做法相当于间接承认了“性侵未成年”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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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此次事件却在今天发生了转机,大家纷纷把矛头由鲍某转向了受害女孩的母亲,指责女孩的母亲没有尽到职责,甚至在某些论坛上还出现了“所谓的受害女孩小可其实是鲍某花钱包养的小情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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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某性侵养女一案出现了“罗生门”?女孩母亲是在“卖女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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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种可能性!鲍某这是在引导舆论转移大众的注意力!


此处引用一位知乎大V的回答:


世界上不是不存在会主动出卖女儿的母亲,但这种母亲通常不会为此辞职告官几乎疯魔,而是通常会像某些人一样,劝说女儿老老实实跟在“又高又帅收入也不错”的鲍毓明身边。她们母女带病奔走了整整一年。澎湃新闻说女孩妈妈没收鲍毓明的大笔买身钱,也没卖女儿。大众不一定需要相信南风窗,也不一定需要相信澎湃,但: 


如果女孩儿的母亲真的财迷心窍到卖女儿的地步,以鲍律师的金钱地位,为什么不能花钱让她反水?为什么至今没有提供大额的足以买下小女孩的转账记录?骂这个母亲的人里有多少人不会兴致勃勃讨论完桃色纠纷之后甩下来一句“这个事情里没有一个好东西”之后抽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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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此类性侵事件,最利于嫌疑人脱罪的舆论,便是这种“受害者有罪论”,嫌疑人利用舆论将受害者塑造成一个“精神不太正常”、“存在性幻想”、“有自残倾向”的“放荡”女性(或男性),为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上被迫害的证据找到合适的“理由”,从而摆脱自己的罪责。


所以,在这里,我希望大家不要去轻信网络上那些不利于受害女孩的舆论,如果她真的是自愿与鲍某发生关系,她还会从16年开始连续报警三年吗?从北京告到烟台再到南京,多次立案无果,直到今天这件事才被媒体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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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令我想起了一部电影,也同样涉及性侵未成年,受害者多次报警也同样无法立案,这部电影就是《熔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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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炉》这部电影改编自韩国的真实事件——光州一所聋哑障碍人学校从校长到老师十余人对听障学生施暴或性侵的恶性事件。


主角一行人为了让犯罪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断收集性侵证据,但很多时候,作为弱势一方去挑战强者的权威,结果往往会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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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引导舆论,让教会在法院门口示威,将办慈善学校掩盖自己性侵未成年的罪行说成是慈善家的善心不能被恶意猜疑,同时还用权势堵住了悠悠众口,买断了受害者家属的庭外和解协议,甚至他还贿赂了检察官,使得主角收集到的最关键的证据没能被公之于众,最后校长一行人只获刑六个月,并且缓刑一至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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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局不仅不够公正,也无法抚慰受害者受伤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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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鲍某事件当中来,与《熔炉》相似的是,鲍某就像《熔炉》中的校长,在社会上拥有权势,而且他是个律师,熟知法律当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并且利用这样的“漏洞”去施行自己的罪恶,最后还能够全身而退。


所以,鲍某会选择在受害女孩年满十四周岁时对其实施性侵,这样只要在事发后表明女孩是自愿与自己发生关系,他就能够摆脱性侵未成年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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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希望这一次不要再重演《熔炉》的悲剧了,犯罪者应该付出他应有的代价,毕竟就像罗翔老师所说的“法律就是要阻止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我们不应该等待另一个“熔炉法”的出台,再去对鲍某的行为追究责罚,而是这一次直接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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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看到“正义的迟到”,我只希望它每一次都不要“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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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言失,请关注我的公众号“言失影评”,带你站在电影的角度上看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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