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闻其名,今天第一次看,不谈所有技巧,剪辑上面的东西,这些我都觉得是无与伦比的,无需多言。但看到很多影评都在说一些废话,不好意思,我没有感到什么“纯洁的一刻胜过一生谎言”这种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装什么逼的话,我也没有被小两口感情什么的打动。因为在我眼里这个电影根本不是在讲文青喜欢的那套装逼的,浪漫的东西。这就是一部关于弱肉强食的电影。
两个杀手就像是从远古穿越到现代,他们代表的就是最原始的野性。而现代社会堆叠了太多的人为规则,这些时代的社会的狗屎堆在人身上让所有人都他妈变成了孬种。所以哪怕那么多警察也干不过一男一女,因为这些警察还在想着规则种种,但他们忘记了属于人类的上帝赐予的最原始的野性,忘记了只有暴力才能战胜暴力。是的,根本不是电影里讲的狗屁爱能战胜恶魔,整部影片我看到的就是弱肉强食。我感到最精彩的部分是他们杀了印第安人的那段,印第安人再善良有什么用?在白种人的火枪下只有被干倒的份。被爹操,被家庭虐待,何以解脱?只有干掉他们,因为他们无情,因为他们纯粹,所以他们能战胜现代社会的所有东西。但是,有一个点我觉得很关键,整个片子里俩人都是所向披靡,他们唯一一次被攻击处下风是被响尾蛇围攻。不是枪,不是高科技,而是最原始的蛇,因为它们身上的暴力兽性更纯粹,所以它们能伤了这俩杀手。
现代社会都在呼吁和平,没错,和平很重要,这是我们人类区别于一般动物的标志,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忘记这份野性,失去了它就最终会任人宰割。还是保留点反骨吧,毕竟在大厦将倾之日,所有墙内的砖都会粉碎,最格格不入的才能屹立不倒。
最后,我想自己脑补一个结局,我希望这俩人最后在森林或者荒漠被狼,狮子吃掉,他们生于暴力终究也要死于暴力,死于最原始的暴力。
或许我不会再看第二遍,哪怕这是一部好电影,因为其内容太过严肃。我想我更期待如果是昆汀来拍自己的这部剧本会怎么样。或许不会这么严肃压抑,会多一些荒谬诙谐?但我想我应该会更喜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