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导演,难怪提供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讲述层(上校),但不同的是,《猫王》的讲述层是非虚构或有限非虚构的,又或采用了非虚构方法的。

从世俗角度来看,音乐发展就是一个缓慢堕落的过程,从宫廷到街市,从高雅到通俗,从正统到流行,从种族隔离到有色融合、混血。出身田纳西州孟菲斯的猫王是黑人堆里长大的白人,骨血里渗透着蕴含丰富转音的节奏布鲁斯,他将之融入当时的乡村乐主流,辅以娘炮的形象和骚浪扭胯的爵士舞姿,从而被上校发现,然后大获成功。

那是一个只需一点点创新与突破就能标新立异的时代,而猫王同时突破了三点:种族、风化、政治。当然放到今天,底线与分寸尽失,屎尿屁过犹不及。

上校最后总结道,是爱杀死了他。我觉得不如说是梦想杀死了他,即使他的所有梦想都已实现,还有终极梦想永远无法实现:永恒。审美是个流动的形态,这注定了流行文化就是这么经不起回头看,即使是猫王、MJ,多年以后都是要多尬有多尬。所谓经典,也不可能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