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写长评,脑袋空空又矫情的人,语言表达能力极差,还请不要点踩。

周六下了一天雨,上了一天课,回来只想看轻松惬意的。资源意外地好找,就在自己的小屋用电脑看。

直到绫野刚正脸露出来之前,我都坚定地认为我才不会被这一对背德cp蛊惑。

然而,果然,这男人的脸一出来,我就知道,虎背熊腰、被淋得狼狈不堪、众叛亲离,根本就是虚晃一枪!!

画面切到ktv的一瞬间,温暖的黄光充斥了画面。黑社会换了衣服,小朋友也并没被淋湿,没有下雨天的阴冷。嗯,很是温暖,直接奠定了整部电影温暖的基调。

最戳心窝子的是,一遇到你,我的世界就变得明媚。

比这更戳心窝子的是,我们两个都是这样。

看到短评有位朋友说,沉闷的青少年,活泛的大人。黑社会在“救猫咪”,楚楚可怜。初中生在变声期,郁郁寡欢。我在想,如果我是聪实,我一定在他一开口,就知道他不会打我。想来聪实也是这么想的,从“感觉你们干黑色产业的还挺快活呢”开始,黑社会就跟公司社员沦落到一个地步了。

214包间是聪实的安全屋,不用在合唱团被挑剔,也不用在家面对粗粝的父母。他不自信的声音会受到肯定,他郁闷的情绪会莫名地疏解。在卡拉OK里,一切都不存在。不是被暂时忘掉,而是根本不存在。好像两人的空间里,只有“去唱卡拉OK吧!”这一件事。

...

看着看着,我脱口而出的想法:我的青春真的缺一块啊!

这一块是什么?是爱呀。

不被爱,从来都没被爱过。

从小就是极其普通的人,别说在人海了,几个人站一排都自动被忽略。习惯了隐形,就在小角落里观察别人。

我们经常关注青春期男女的心理情感,但很少关注聪实这样的男孩。但其实对于“喜欢长得帅的大哥哥”,不仅是女孩的执念,是全人类的吧。

其实在青春期的时候,我也怀疑过自己的性向。不是一次,是两次。但不一样的是,不管我喜欢男生还是女生,都从来没被爱过。一直暗恋,从未行动,不了了之。多年后问起一位男性当事人,果真是竹篮打水,就又在庆幸当年没有迈出那一步。

高三,不可收拾地喜欢上最好的朋友,我把十七八岁能想到的好都给她,我们每天黏在一起,直白地动手,老师还以为我们关系不好。其实下手挺重的,打一下要疼好久。我破口大骂她笨,其实是你最聪明了。

她走读我上晚自习,我送她下楼,她惊喜地说“这么好!”等到我走读她上晚自习,她在班门口跟我挥挥手。

那段时间我根本没考虑取舍和得失,也没有纠结过她是一个女生,我只是放纵地享受了人生中可能感情最充沛的时期。

转过来的秋天,上了大学,我还在想“如果一直这样就好了”,她早已经把我忘了。

可聪实就算有一百个顾虑,他还是被不折不扣地爱着。可以不去深究这是哪种爱,但不可否认这种爱。

爱是什么?是嬉皮笑脸的狂儿突然正色,感慨“真的听到了天使的歌声”。那本传递的小册子,像班上的差生突然发愤图强去烦老师给他讲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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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物理老师曾说的一句话:我给你讲你也不懂。

聪实在去巷子里买放映机的时候,一定是想到“再怎么说狂儿哥也在”才敢进去的吧。在遭遇不测的时候,空白的脑子里一定闪过了狂儿哥吧?当狂儿哥真的出现,英雄救美的时候,聪实一定是一种美梦成真的心态吧。你对他远远不止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屁孩,当你命悬一线的细绳系在他身上时,他会毫不犹豫为了你这小屁孩和暴虐的吸毒混混大打出手,这就是被坚定地选择,这不是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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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最喜欢聪实翻译的歌词

那 就让聪实替我爱和被爱下去吧

“关于你的全部记忆

依然在我心中 不断发光

闪耀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