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妈已经走十二年了,我还会在深夜想到这部电影。当然一部分是因为我推因为它拿了影帝,更重要的原因其实是那份抉心自食的赤裸的欲望,活着。你想怎样度过你生命的最后三十天?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是个玩命的牛仔,和天打架的赌徒。

不喜欢传记片,不喜欢纪录片,这部偏偏把这俩踩了个遍,极度节制的镜头,时而骤然断裂的镜头(借用老师姐曾曰的“带你时刻回到当下”)。大概确实是一部纪录片式的传记片,每个人(by 每个人i mean 那俩人)都像没意识到镜头正在拍摄的真实存在着的人物,结构上也把戏剧感降低到最低,说实在的这确实不是在我喜欢的点上的电影。

不要管马修麦事后的追述,也别猎奇地打探bro瘦了多少斤,难道热辣滚烫的营销方式早在十几年前也短暂存在过吗?我知道的是,他最开始每天吃两口饭的时候甚至不确定这部电影能拍,甚至是通过自己形象的改变来拉投资,电影拍了二十五天,拿了六个奥斯卡提名。

(鬼图袭来)
有时候心灵就静静地飘到Ron身上,小牛仔小骨头,蓝色衬衫蓝色眼睛蓝色荒漠里被输液线牵扯的影子…有时候觉得这个角色似乎已经混进我生命的一部分,在那些颠簸如牛背的时刻里,我会想到最后的那个镜头。又一次戛然而止,他是否摔下去了,他又骑了多少秒?不重要。不重要了,奇怪的矛盾的牛仔,不是同性恋的艾滋病人,一折即断的骨头上挂着明晃晃的空荡荡的金链子。他确实这样无耻又热烈地活过,哪怕只有人声鼎沸时的一瞬间而已。

202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