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电影,改变您的认知。欢迎大家来到我的电影专栏,我是枫叶飞翔,开门见山,今天给大家聊一部年代久远的老电影,大导演西德尼·吕美特的遗作——《十二怒汉》。这部电影于1957年问世,在随后的60余年中,被各国电影人多次致敬或翻拍。比如,根据根据著名推理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同名小说改编的原著《东方快车谋杀案》(1974年版本)。

这个故事同样经历过多次影视化改编,即使对不少中国观众来说,情节都已经称得上耳熟能详。而吕美特拍摄的这一版本,可以说是目前为止公认的最佳版。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住在贫民窟的车臣男孩涉嫌杀害自己的父亲被送上法庭审判,人证物证具在,只剩下最后一项,陪审团庭议,12个陪审员聚集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从刚开始只有8号陪审员一个人认为他无罪,这个人提出种种证据上的疑点,最后所有人都投票男孩无罪。争执中体现了几乎每一个人的背景、想法、观点。

由于陪审团制度的存在,美国公民一旦被法院选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必须履行义务,去听审一桩与自己完全无关的司法案件。被选中的人来自社会各界,他们可能对法律条款一窍不通,但他们必须为案件做出一个最终判决。不是简单地少数服从多数,而是要所有陪审员意见一致,只要有一个人有不同意,判决就不能算数。
就是因为8号陪审员的不同意,《十二怒汉》的故事正式开始。

人证物证俱在,所有证据都在说明少年确实是杀人凶手,这是一个毋庸置疑,毫无争议的结果。
按照法律的思考方式,就算如此,案件也必须走完所有司法程序。
让德高望重的法官按照法律条文做出裁决,这应该谁都能,但是让一帮不怎么懂法的“群众”最后来决定嫌疑犯的生死,非陪审团制国家的观众可能就不理解了。普通人大都是带有私心和偏见,那又怎么保证他们的判断是公正的呢?
《十二怒汉》给出了答案。有着带着有色眼镜的人成为了陪审员,而且还有的人摆着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只想着随便表决一下就走人。甚至还有人在开庭之前就对案件有着自己强烈的看法,不管证据是什么,都不影响他最开始的决定。8号陪审员认为大家完全没有经过一番思考和探讨就直接下了结论,直接给一个18岁少年定罪,俗话说人命关天,这么做实在是过于草率了。发现嫌犯少年有着特殊的家庭背景,就算真的杀了人,也是情有可原,法律不外乎人情,为什么就不能从男孩的角度重新审视一下案件,或许当中还有些隐情是警察和律师都没发现的呢?8号提出“无罪”开始,电影就像是一场本是实力悬殊的对决,变成了一场全程绷紧,超级大逆转的竞技比赛。只不过竞技的方式是吵架。他要和11个认为“有罪”的陪审员进行“对抗”。这场斗争,可以看作是是维护美国司法尊严的一场战斗,是陪审团制度是否有利的一次证明。从某种角度来看,这部电影也可以说是心理片,这是对人性的探究,在探索案情的同时, 也从心理层面成功的塑造了12个陪审员的个性。每个人的台词,动作,眼神,行为举止无不透露着他们各自的性格特征。
可以说每个角色的经历决定了他们各自对事物的判断能力,以及他们所处的阵营。他们是不同类型的人,思考方式和看待事情的角度会有所区别,这就是人性。案件的真相并不是《十二怒汉》的重点,所以少年到底是不是凶手?导演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阿加莎克里斯蒂说过:“人人都有谋杀的欲望。”人性本恶,罪犯普遍存在。善恶存在于人性中,这部电影警醒自我不要被贪婪,仇恨所吞没,不要被邪恶占据我们的心房,不要失去理智做不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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