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是关于反抗,关于被层层体制镇压、被大资本捆绑、被阶层阻滞的无处可去的无家可归的人们,用破布碎片拼接出自己的性格,用嘶吼和噪音宣泄出无处释放的能量。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伦敦,固若金汤外壳下暗潮涌起的失业的人们,没有学上的孩子,举起自己的拳头,拿起自己的吉他,用毫无旋律的旋律嘶吼出不成词句的词句。当时他们还没有地方可以去,没有网吧和电子游戏,他们只能用最粗鲁的方式将上流社会引以为傲的文化们一一肢解,用破布做时装,用电吉他作提琴,这是他们的反抗。

朋克的历史则是被剥削的历史。时代的风云落幕,斯人已逝,资本不眠。韩国工业偶像和西蒙考威尔旗下的俊男靓女,现在也乐意在编舞中致敬一下地下丝绒。湾区的露脐上装女孩和温哥华的富二代嘻哈男孩,开始穿范思哲破洞裤,装饰以蒂凡尼别针。大资本如迪斯尼,用炒冷饭的圈钱电影致敬Vivienne Westwood。朋克很酷!然而Westwood本人在采访中坦言,她的朋克创作从未为她盈利,每一件大受欢迎的作品都会立刻被大品牌如迪奥挪用和抄袭。

这不是穿着精致衣服的女主轻描淡写地说一句「或许我有一点疯」就可以概括的。

如果你想要塑造一个有朋克反骨的角色,你不能把她放入一个暗黑版《穿普拉达的女王》的情境中去,这不过是一个渴望时尚、渴望繁华布料的女孩向上爬的故事罢了。Westwood复制洛可可,是用随手可及的材料和涂鸦喷漆来展现一种充实,而艾玛斯通的每套衣服都太精致了,只不过是多染了一些黑色的颜料而已。她也没有丝毫想要反抗男爵夫人背后庞大时尚产业的想法,她只是在对方刺破她手指时兴奋地微笑,她只是想要另创一个品牌与之分庭抗礼,她只是想要T台秀,想要掌声,想要华丽,想要绸缎,想要……毛皮?

这又是另一个问题,她怎么又不想要毛皮了?她可是库伊拉啊。

库伊拉跟朋克,是时尚光谱上最对立的两极。《101斑点狗》中的库伊拉,是金钱的化身,是资本最丑恶的嘴脸,是「我想要珍贵的皮毛来彰显自己的高贵,哪怕那要杀死101只可怜的小狗」。她身上永远有毛皮,不仅有斑点狗的毛皮,还有羚羊和世界上最后的老虎。她有艺术的眼光,但她会将美的事物生生剥皮穿在身上,因为她付得起那个钱。

这样一个角色,想要在前传中展示她是如何变坏的,迪斯尼竟然采用了最令人困惑的方法——把她塑造成一个朋克独立女性。迪斯尼制作的所有电影,任何想要彰显「独立女性风采」的企图,都注定不会成功,因为它根本就不在乎。它只是啜饮咖啡,翻看女人和工人们用血泪撰写的标语,然后耸耸肩说,「好吧,她们想看这个,那我们做一些她们想看的」。

想不到我还有试图捍卫朋克和某个时尚门类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