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能在如此变态的苦难中活下来,还能过上正常人的幸福生活?必须是天生拥有极致的神性,又在极端环境下激发出极致的兽性,最终在平凡生活中回归人性真善美的那一个。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排到了我最爱电影的top1,上学时候就非常舍得为它“斥巨资”进了两次电影院,往后十年间又在家里看了无数次。但如果有人求推荐,我也只能简单介绍说这是一名叫派的少年与一只孟加拉虎“理查德·帕克”共同在海上漂流227天的故事。

然而,电影里实际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天方夜谭美得让人心碎;第二个只用了一个派坐在病床上的长镜头就讲完。两个故事你相信哪一个?我直接说,作为一个缺点儿灵性的大人,我信吃人的那一个。这篇影评也是以第二个故事作为基础进行展开,写一些奇幻漂流以外的东西。

part1.那个出现在法理法制史课上的名字——理查德·帕克

1884年7月5日,从英国南安普顿开出的货轮“木犀草号”在好望角遇上风暴,在巨浪中沉没。船长达德利和三位船员,史蒂芬斯、布鲁克斯、理查德·帕克爬上救生艇,在大海中漂流。救生艇上仅有的罐头、艰难抓到的一只海龟、雨水和尿也最多让他们撑到第8天。

四人中年纪最小的是年仅17岁的理查德·帕克,身体最弱的他终于忍不住喝了海水,结果造成他更虚弱,不时昏迷。船长提议抽签选出一人作为食物,而布鲁克斯认为抽签实在没有意义,不如牺牲奄奄一息的理查德·帕克。最终,靠着理查德·帕克的血肉,三名船员撑到获救。

依照一个起源于17世纪的海事惯例,当发生海难缺乏食物时,船员可抽签决定牺牲谁作为食物。但此案的争议在于,并没有履行抽签程序,于是船长达德利和史蒂芬斯被提起公诉。当时舆论都被同情被告,认为他们吃尽苦头,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人。而且是一条命换三条命,所以应该法外开恩。但法官在判决书中说:“无论诱惑有多大,也不论所受的苦难有多大,生命的价值如何能加以比较?是应该比较体力、智力,还是别的呢?在本案中被挑中的是最虚弱、最年轻、最无力反抗的生命。杀死他比杀死那些成年男子中任何一人,来得正确吗?答案必须是不!”最终法官赫德尔斯顿判决被告有罪,处以死刑,但他建议女王给予特赦,把刑期改为6个月。

这是很多老师在讲到紧急避险时都会举的经典案例,到底什么是较小的法益?什么是较大的法益?三比一大,从数学上很容易理解。但人不是物体,我们可以把人命放在天平上,称一称哪一条命比较贵重吗? 甚至这个被牺牲的法益是“人”还是“人性”?

当然,每个人心中对这个著名的案件都会有自己的思考和价值评判,继续讨论下去也偏离了电影的主题,但在作出相信第一个故事还是第二个故事的选择时,“理查德·帕克”这个名字的来源可能会让美好感性的心偏向残酷现实一点。

part2.两个故事的对照

相比于原著,电影在第二个故事的表述上温和太多了,原著中所有血腥暴力的内容,都被李安淡化了,以至于很多人都只看到了第一个奇幻漂流的故事。而原著中直接给出了两个故事的对照——斑马是随喜的佛教徒水手,只吃肉汁拌饭,在海难时跳上救生艇摔断了腿;鬣狗是品德败坏的恶心厨子;猩猩是派的母亲。厨子吃了水手,之后又杀了母亲,派一怒之下杀了厨子,最终在无尽漂流中完全泯灭人性,开始吃人。女性身体模样的岛屿、岛上密密麻麻的丁满、一到夜晚就出现的酸、花朵里的牙齿…一切皆有现实的对应。其中大量的白描都让人生理不适,摘抄一点点给各位感受一下:厨师杀母亲的时候是这样描写的“他过去骑到她身上,刀再举起来的时候,刀是红的。刀不断地举起来又落下。我看不见她,她在船底,我只看见他。他停下来抬起头来看着我,他朝我扔了一个什么东西。一道血打在我的脸上,没有一条鞭子能比这打得更疼。我手上捧着母亲的头颅。”派杀厨师的时候是这样描写的“他的血使我龟裂的手不再那么疼痛。他的心脏很难弄,连着那么多管子。我还是把它挖出来了,味道很好,比海龟好吃多了,我吃了他的肝脏,我把他的肉一片片割了下来。”厨师杀水手过于残忍,包括皮肤肠子生殖器都被制成鱼饵,书中用的动词是“屠宰”。

但…理查德·帕克是谁?

老虎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还记得吗?鬣狗咬死猩猩后,派再也难以忍受“在朝鬣狗扑过去之前,为了在最后的搏斗前鼓起勇气,我低下了头。在我的两腿之间,我看见了理查德帕克的脑袋。”这一刻,心中的兽性已经再也无法隐藏。

那是一种生存的原初动力,一种竭尽全力的欲望和力量,这种极致又绝对的兽性可以不顾道德,可以抛弃人性,哪怕万劫不覆。也因此,当派重回文明世界,回到那个由文化、法律、道德、宗教、规则建构起的世界,老虎便头也不回走进了森林。

(一个原著中没有,李安设计的双关小巧思:孟加拉虎入园时,爸爸介绍说猎人理查德·帕克找到它时它正在喝水,于是取名叫Thirsty,但在登记时候把双方名字写反了,于是孟加拉虎拥有了一个连名带姓的人类的名字。而派跑到教堂中喝圣水时,牧师对他说“you must be thirsty”。)

part3.极致的神性和兽性

原著开篇第一段介绍了派在多伦多大学拿到了双学士学位,宗教学和动物学。这看似无关的介绍一下就印证了我内心的一些思考:什么样的人能在如此变态的苦难中活下来,还能过上正常人的幸福生活?必须是天生拥有极致的神性,又在极端环境下激发出极致的兽性,最终在平凡生活中回归人性真善美的那一个。

书的第一章用了一百多页来描写派在动物园的生活以及他复杂的宗教信仰,若不是看了那么多次电影,把海难放在一百页之后的叙述方式可能会让我早就弃读,并且也看不懂那么多动物知识和奇幻漂流有何关联,以及派对于三大宗教的求索更是显得冗长而无趣。但现在再读,我觉得这章是一个重要的铺垫,对派神性和兽性的铺垫。

动物园部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段描写是用小羊喂老虎,在动物园生活的那些日子“每天早晨,在走出大门之前,我都会有一个既平常又难忘的印象:海龟堆得像一座金字塔:山魈口鼻的颜色仿佛一道彩虹:长颈鹿威严地沉默着:河马张开肥肥的黄色的嘴:金刚鹦鹉嘴脚并用地在爬金属丝围栏;鲸头鹊拍打着长嘴,仿佛在向人问好:骆驼脸上一副老态龙钟的好色的表情。所有这些财富都是我在匆匆忙忙去学校的时候迅速拥有的。”但就是这些习惯以及派逐渐将动物拟人化的心态让父亲产生了一丝担忧,于是父亲决定给派和哥哥拉维上一课。这一课看得我浑身发抖,我想这一课对于理查德·帕克的出现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要让你们看看老虎有多危险”他接着说,“我想要你们一辈子记住这堂课。。。(此处省略可怕的三百字)为了模拟野生环境,通常一个星期里有一天动物园不给大型猫科动物喂食。后来我们知道,父亲下令饿了玛赫沙三天。我不知道自己是在转身扑进母亲怀里之前看见了血,还是后来用一把大刷子在记忆中抹上去的。但是我听见了。那声音足以把吃素食的我吓得六神无主。”

电影中老虎甚至是隔着栏杆就把小羊拖进去的,确实非常吓人。在观察动物的过程中派学到“所有的生物都有几分疯狂,会让它们作出奇怪的、有时难以解释的行为,这种疯狂可能会救它们的命,这是适应能力的必要组成部分。”

再讲到派的神性。书中描写到派的家是一座庙宇,门厅挂着象头神、起居室挂着圣母玛利亚、旁边是湿婆铜雕像、神龛里是黑天、电脑旁是耶稣、书架上是圣经。他是虔诚的印度教徒、基督教徒、穆斯林。父亲说,你都信就是都不信,你必须选一个,而派只是说,因为我热爱神。

当派说到至尊非人格梵天,他是这么说的:“没有质量,不可理解、不可描述、不可企及;我们用可怜的语言为它缝制了一套外衣——一体,真理,统一,绝对,最高实在,存在基础——努力想让衣服合身,但是至尊非人格梵天总是撑破了线缝。”派的神性确实已经突破了宗教的界限,尤其是神父、梵学家、伊玛目(穆斯林)在广场上互相诋毁对方的宗教信仰的时候,派早已没有了分别心。

part4.一把钥匙

奇幻漂流的故事不再多说,李安已经展现得太精彩。好像是马伯庸还是网友说:“李安就像是建造了一个无比魔幻美丽的大花园,让你在其中游玩,陶醉于各种人和动物的友谊啦,夜光大鲸鱼啊等等,但在你心满意足打算离开电影院的时候,他突然把你带到一扇小门前,告诉你,其实我想让你看的是这个,然后把钥匙塞进你手里,转身走了。如果你开进去,就会看到极其极其可怕,令你终生难忘的东西。”

我是什么时候拿到这把钥匙的,是调查员听完派的讲述后说“你说猩猩是坐着一串漂浮的香蕉过来的,但是香蕉不会漂浮啊?”

那串漂浮的香蕉,一个逻辑的漏洞,让一切美好瞬间幻灭,如果残酷的事实带来的是内心的煎熬,我宁愿在记忆中重塑这一切。就像派在打开救生手册的时候有一条求生指南“Telling story is highly recommended.”

浩淼星海,奇幻又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