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整个故事看下来,感觉好像是初中生完全搞错了阅读理解的节奏。
哎,所以现在语文考阅读理解,都不敢拿活人的作品来“阅读”了,万一,余华站出来说,自己写的时候没那意思,那所谓的“专家解读”怪没意思的。
电影的简介里头是直接说了,作家和朱丽叶比诺什没有关系,只是“合法副本”,而且故事里头也真实探讨了所谓“真品”和“赝品”的区别。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觉得,后头才是真的,简介才是假的。
这可能和“文化差异”有关吧。
故事开始,作家自己的现场会,自己就迟到了,讲了个尴尬的笑话,在场所有人都没笑。
然后,朱丽叶比诺什也迟到了,大摇大摆的坐到了第一排。
坐在第一排后,从来就没认真听讲过,全称几乎在和自己的宝贝儿子挤眉弄眼,然后,和作家的经纪人一顿咬耳朵。
整个过程,完全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尊重”。
这种做派,貌似只有作家是自己人,才可以做得如此“无理”。
而且,第二天作家还真找上门了。
按照常理,如果是个素不相识的人,在自己的推荐会上无理取闹,还搭理她干嘛?
除非,觊觎上了朱丽叶比诺什的绝世容颜。
这个理由……可以成立。
在这里,两个人就可是对“真品”和“赝品”进行了辩论,朱丽叶比诺什作为一个生意人,自然是“什么赚钱就干什么”,两个人的观点压根就谈不到一起去。
而且,这个店开在“地下”,总有一种“地下经营”的感觉,让作家很是透不过气来。
于是,俩人决定出去走走。
朱丽叶比诺什觉得,可以带作家去一个地方,顺便“修正”作家的观点。
这一路上,尴尬到了极点。
即便不是社恐,大概率也会选择仓惶而逃。
但俩人硬是尬聊撑过了全场,除了用“夫妻”来解释,感觉找不到任何其他的理由。
但是,在故事里头,暂时还没觉得这俩人有什么“实锤”的地方。
到了目的地,俩人还是参观了很多艺术品,“真假”的问题,也是进入了白热化的讨论。
当然,谁也说服不了谁。
于是,他们进了咖啡厅,缓一缓,也换一个话题。
谈着谈着,就谈到了作家上一本大卖的书的创作灵感。
作家就说起了作家的灵感起源。
这……不是自己和儿子的故事么?
朱丽叶比诺什听得怔住了,潸然泪下。
作为“过来人”,老板娘劝朱丽叶比诺什想开点。
这个世上,男人都一样,都不会成为“你心目”中的样子。
好孩子都是人家的,好丈夫……那只能出现在童话故事里。
如果有“这样的理想”,那可以说是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而朱丽叶比诺什也就是那个操不够心的师奶。
全世界都不焦虑,就我一个人焦虑。
劳心劳力,外加唠叨。
在那棵树前,朱丽叶比诺什拉着作家拍照留念,作家很拒绝。
说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当然可以。
但是,如果说是“老夫老妻”,好像也能解释。
眼见说不动“老公”,朱丽叶比诺什甚至拉上了一对新婚夫妇前来助阵,这绝对是“老夫老妻”才会有的操作。
如果说故事里头作家还有点边界感的话,那朱丽叶比诺什好像从来没有什么边界感。
在外人看来,这俩人已经是实打实的夫妻了。
作为“过来人”,也有老夫老妻给作家传授经验。
这女人唠叨啊,你依着她就得了,否则,你耳根别想清静。
一个男人,哪有什么资格说累啊。
作家不谙此道,结果遭遇朱丽叶比诺什的超级反杀。
说不说,朱丽叶比诺什,连吵架也能吵得那么漂亮。
相信此时的作家,回想起广场老头的“良言”,大概肠子都悔青了。
在这里,作家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讲了一个“往事”。
这里的开车就是开车,没有其他的意思。
至于朱丽叶比诺什车速太快,那没办法。
这俩人最后靠在一起,作家也表示,自己确实“两天刮一次胡子”。
这是,作家也愿意做一次“副本”了吗?
这到底,是夫妻俩深层次的交流,还是朱丽叶比诺什对着树洞的吐槽?
虽然简介里头强烈说明了,这绝对是后者。
但,个人还是愿意相信,这是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