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战、平权、自由派、左派、政治倾轧、60年代民权运动...指桑骂槐、借古讽今...大抵来看,这些元素都已极高的浓度被安排在了这部电影中。

同样,粗看本片,观众也会很快获得“经典美式律政”、“犀利庭审辩论”’、“人性光辉”、“正义最终获胜”等感受。

然而细想起来,当我们不去探讨导演编剧的理想,演员人物的刻画,奥斯卡的获奖前景...笔者认为整部影片对普通美国民众来说,根本上是一份来自好莱坞的警告。

对西方世界来讲,“自由”、“民主”、“人权”大抵是非常普遍的真理。但是这些高高在上的概念必须要通过一些途径让民众切身的体会到。在这种情况下,普通西方世界民众大概能说出的切身例子不外乎于“选举权”、“权利保障”、“司法公正”等。特别对于美国人来讲,对法律和司法体系的信任、尊重和敬畏是甚至早于美国独立便存在并流传至今的传统。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够看到很多精彩的美式律政电视、电影作品的原因。

然而在本片从一开始就在告诉观众,对不起,你将看到的法庭既不是《波士顿律政》中的法庭,也不会是《法律与秩序》中的法庭。在这部电影中,上到华府的司法部,下到芝城的联邦法庭都在不遗余力地为行政系统服务;三权分立原则之下的司法独立已经荡然无存。怎么样,是不是与今时今日有些相似?那好,当美国的司法系统彻底沦为行政系统鹰犬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呢?

1. 你的陪审团是与世隔绝的。也就是说,他们的信息来源是被限定在法庭之内,可以被“引导”的。好,你可能会想,或许总会有一两位”良心发现“倾向于被告的吧,对不起,片中控方(美国检察系统)可以直接设法把他们踢出陪审团。

2. 审判完全可以在你的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开始。片中在此方面使用了黑人被告作为例子,但是不需要什么大智慧,你也会想到,遭到如此不公待遇的人不一定就是因为肤色,也可能在新时代因为任何其他原因(信仰、观点...)。

3. 就算你有了律师,无论他们如何技艺高超,你能抵抗过来自控方和法官不间断的”抗议——抗议有效“吗?

4. 你认为你找到了关键证人,可这个证人就能出庭吗?片中此处使用的例子是前任的总检察长。现司法部抗议的理由自然是前政府官员作证有泄密危险。怎么样,和去年年底的大戏异曲同工吧。本片借辩方律师之口直接告诉你:如果此论成立,任何美国政府人员均可以此拒绝出庭作证。同样不需要什么大智慧,那么你会不会产生这样一种担忧,先是不出庭作证,下一步是不是就算连被起诉也不可能了呢?

5. 好,你的证人最终被允许出庭作证了,没问题,我可以让陪审团暂时回避...

总而言之,片中的这场审判是一场不折不扣的Show,审判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是杀鸡儆猴,所有的客观条件都是要让被告被判有罪。在司法界被作为最根本原则的”无罪推定“原则被直接扔进垃圾桶。

从这些方面来看,本片选题的深层含义是极具杀伤力的。Netflix不再去机械地宣传自由派观点或是平权/民权议题,而是选择了司法体系,这个至少目前在美国还是跨派别、跨党派观点一致的点去发出警示,告诫美国民众,如果你不想让这个根本”信仰“,这个真的可以用”灯塔“来做比喻的美国之光被毁于一旦,那么两周之后你要如何去做便显而易见了。

笔者认为,Netflix拍摄本片的立意角度、放出的时间点对美国观众造成的心理冲击要远胜过其他的好莱坞”自由派“电影。

回到电影本身,笔者认为其他不论,饰演法官的弗兰克·兰格拉绝对应该奥斯卡最佳男配预定。通常来讲,在好莱坞镜头之下的美国法庭,律师的精巧构思与唇枪舌战都是毫无意义的重点。对于法官的描绘往往是程式化和脸谱化的。然而在本片里,对法官的描写绝对加强了对本片深层立意的阐释。他从一开始就以绝对蔑视的心态认定被告有罪(特别强调与被告之一虽然同姓但无亲属关系),毫不掩饰地偏向控方(多数情况下都同意控方要求,技术性打断辩方辩护、对更换陪审员毫无异议、要求陪审团回避当辩方关键证人出场。。。),歧视心态严重(将黑人被告捆绑堵嘴于被告席,已至控方主控都无法容忍),厚颜无耻(面对质问大言其人从未被认为过有歧视问题),业务能力堪忧(作为联邦法官居然认为总统与总检察长是客户关系),毫不掩饰个人好恶对判决的影响(在被告代表最终陈述前试图以从轻发落来诱使其深刻忏悔)。弗兰克·兰格拉完美地演绎了该角色,使一个偏执法官的形象深入人心,无疑极大得增强了观众对司法不公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