緻嬉皮士

我不在乎犯錯,隻在乎我們是否做了正确的事。

喬布斯身上的的标簽太多:完美主義,偏執,天才……無可置否,他絕對是個偉大的先鋒、消費電子産品領域的開拓者,但同時我認為他更像個藝術家。他擁有别人都沒有的品味,他會狂熱地為自己認為對的事情而全身心、無條件投入,無論是Apple I和II的設計制造,還是後來Apple壯大後負責Mac的研發,抑或是被排擠出Apple後重新創立NeXT專注于面向對象編程,他都堅持着自己的想法,堅持着自己反複提到的“品味”。這難道不像一個癡狂的藝術家,為自己的心血而撲心撲命,拼盡全力的狂熱狀态嗎?

他也像個有着無數大膽想法的孩子,始終有勇氣朝着全新的方向走出自己的路,他會譴責共同創始人John Sculley,說他隻是碰巧搭上了正準備起飛的火箭,後悔招了他還讓他把自己十年來的心血毀掉;他會尖銳地批評微軟做着三流的産品卻沒有人意識到,也沒有人敢說,IT屆的麥當勞,缺乏新意也缺乏活力。微軟的成功不讓他感到難過,而是“缺乏美”的産品占領市場更讓他不解。“人活着就是要追求極緻,并分享給同類”,隻有追求極緻,人類才能進步,才能學會欣賞更美的東西,這樣的思想也能從他設計的産品、經營公司的理念看得一清二楚。

喬布斯将自己分類為嬉皮士,嬉皮士運動所傳達的反叛、反社會的理念深深影響着他。生活不隻是隻有苟且,還有詩和遠方,不知在什麼時候總會有種沖動讓人想要找尋生活的真谛,正是這樣的沖動讓人甯願成為詩人也不成為銀行家,喬布斯也是如此。在他之前從來沒有用戶會說愛上某款商品,可是喬布斯之後,人們真切地愛上了Mac,愛上了他所設計的産品中流露出對美的追求,對用戶的感念。嬉皮士精神,讓喬布斯放心地追求那些真正美的東西,并用它來改變人們的生活,改變世界。

采訪的後半段,完全是帶着激動和震驚的心情看完的。激動在于,喬布斯對于對世界、IT行業發展方向的預測,太準确了;震驚在與,很難想象他能在1995年就具有這般前瞻性和魄力。當然,喬布斯還強調了以産品為核心、重視團隊合作等等的重要性,能夠深入事物看透本質,極其深刻的洞察力和歎為觀止的遠見卓識造就了這樣一位偉人。

一切都是從那個“藍盒子”而來,一路上經曆了很多痛苦和迷茫,但是他還是回到了那個他創立并再次帶領上巅峰的蘋果,他還是那個偏執的天才。

緻喬布斯,緻嬉皮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