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曆史上曾兩次擔任首相,并于1829年創建了倫敦治安警察力量的羅伯特·皮爾從一開始就不主張警察配槍。他說,從本質上來講,警察是身穿制服的平民,以維持社會治安和保護民衆生命财産安全為己任,以遏制和談判為解決問題的主要方式,不到萬不得已不得動用武力。

說實話,筆者沒看過《老鼠夾》,對阿加莎也隻是聽說過名字,隐約知道她是寫懸疑小說的,幾乎沒有任何相關背景。

雖然豆瓣評分不高,但單純看内容感覺還挺有意思的。刨去一點也不懂的相關梗之外,作為一個探案片,情節的流轉雖然能猜到一部分,但更多的還是猜不出來,這不就夠了麼?

環顧整個故事,筆者發現了一個有趣的地方,它跟一般辦案題材的影視劇不同,沒有什麼缜密的推理過程,主角也不是夏洛克這種天賦異禀的最強大腦,完全就是一套标準的辦案流程嘛,着實是有點接地氣了。

案發現場

标準環節,保護案發現場。對在場人進行簡單調查,做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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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由于某些壓力不能保留案發現場,隻能做些簡單的調查。但這讓觀衆在第三人稱視角下了解了當事警察的能看到的所有内容,避免了前面上帝視角帶來的的剝離感。

有個地方做下簡單的介紹吧——英格蘭場大概齊就是現在的北京市公安局,女主就是片警(Constable),這也是女主沒有槍的原因之一,男主是個督察(Inspector),在定義上是管警察的警察。上面還有高級督察(Chief inspector),所以有人叫錯男主職稱的時候,女主及時矯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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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訪調查

走訪調查占據了較大篇幅,基本上相關人員與男主及《老鼠夾》的關系都被梳理了一遍。此時可以發現原來有好幾個人都暗藏禍心,但熟悉這類影片的人應該都知道,太明顯的理由反而構不成殺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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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調查的流程有點太長了,不過根據實際情況來考慮的話也能理解。在一些大案件的紀錄片中走訪調查都被輕描淡寫的一筆帶過,實際上這應該是最費時間的一個流程了,不得不感歎公安機關辦案的辛苦。

嫌疑人現身

在很多紀錄片中也十分常見,調查過程中發現了犯罪嫌疑人。這裡還不僅僅是發現,而是發現了二次犯罪!罪加一等啊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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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還夾雜了一些小波折,不過這是電影裡常見的一種情況。先整個小鋪墊(男主讓女主别着急),然後因為這個鋪墊出現小插曲(女主誤認為男主是兇手),然後順利解決問題。這一點與現實有點關系,但情節有點出入。紀錄片中比較經典的情況是——到這裡,線索全部中斷了,正當辦案人員陷入僵局時...。

定位嫌疑人

确定嫌疑人之後,下一步就是實施抓捕。一般情況都是有一個周密的計劃,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蹤之後蹲點抓捕。可由于劇情需要(強行契合《老鼠夾》的場景),隻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行蹤後立刻趕往犯罪嫌疑人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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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是一波逮蝦戶,結果女主因為爆胎撞路标上了,這證明了什麼?車得定期保養啊!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抓捕行動

抓捕行動就不細說了,跟導演想的一樣,也是一個嘲諷吧。類似的嘲諷還有走訪調查時的閃回,真是“善意”滿滿呢!

隻是可憐了躺槍的管家(實在不知道這個角色的身份),不知道他的死歸咎于誰呢?電影的結尾可沒有任何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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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提一下襲警這個行為,一般情況下襲警是不會被擊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但這裡兇手已經危害到警察的生命安全了,适用于另外一種情況——隻有罪大惡極,被通緝時間長,公安機關實施抓捕的過程中暴力抵抗,對警察個人的生命安全有緊急的威脅,可以擊斃已經确定犯罪行為的嫌疑人(來源存疑,有待商榷)。

總的來說就是教科書般的刑事案件辦案流程,仔細想想除去一部分劇情需要的情節,基本上就是一部刑偵紀錄片啊,着實是有點意思,筆者感覺還不錯啊,7分是有的,豆瓣網友要求是不是有點太高了?

參考文獻:

1. 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12-09/29/nw.D110000gmrb_20120929_9-08.htm

2. https://m.110ask.com/tuwen/15294147320073782285.html

PS:Adrien可太帥了,誰讓他死那麼早的!把督察換成Adrien起碼8分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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