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顆星給故事劇情,一顆星給演員們的演技。好了,我的誇獎到此結束,下面開始我對BUG的吐槽。
首先是第一點,對于一個律師來說,如果沒有林泰的安排,那她手裡的證據是不是隻有司機偷手表的證據(暫且說真的偷手表了)(應該是警方提供的照片),所以她能做的就是把司機送進監獄,在司機不配合她演戲、正常發揮的情況下,對林萌萌的審判并不會改變,因為隻能證明司機偷東西,而不能證明他殺人。而她在法庭外做的事就是引領輿論,這最多是減刑,不可能無罪釋放,而林泰要的是無罪釋放,所以,如果沒有林泰的安排,律師完成任務的概率幾乎為零(之所以是幾乎,是因為有幾乎為零的可能性是法庭是腦殘,因為輿論,讓一個殺人犯無罪釋放),所以律師是哪來的勇氣賺這一千萬???正常情況下她不應該是放棄這個案子嗎???
第二點,律師手裡的明星手腕的照片應該是警方提供的吧?那是不是意味着司機真的偷了手表?(因為警察接到報案肯定是第一時間拍照的吧)難道說女明星确實不尊重他,他也恨女明星,所以,他偷了手表然後後來他因為感恩選擇和林泰配合?或者是另一種情況,他身為一個為林泰開了15年車的老司機,最開始卻真的沒意識到那是大小姐的車,所以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然後在警察到來之前他突然想到了是大小姐幹的,然後自己敏捷的思維想出了整個劇本(一個被刺激的說出了真相的人,又因為偷竊罪注定坐牢,又在律師的引導下幡然醒悟,最終認罪的故事)。我隻想說,你們是在侮辱我的智商嗎???
第三點,法律系統的人是腦殘嗎?女明星到底是被撞到了釘子上,還是被人抓着頭摁到了釘子上,法醫真的檢驗不出來嗎??還有律師說明星出門都會帶齊裝飾,那這一點就隻有她發現了嗎??法律系統的人是傻子嗎?兩個多月都沒人注意到這一點,律師拿着警察提供的照片(應該是警察提供的吧),卻一下子就抓住了這一點。你們是把誰當傻子呢? 或許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女明星真的沒有帶手表,誰規定女明星出門就非得帶手表了???但是律師隻拿着一張空手腕的照片,在沒有事發當天其他的照片能證明女明星确實帶了手表的情況下,就肯定司機偷了手表。這尼瑪的也是三段論嗎? 明星出門會帶齊珠寶首飾——所以會戴手表——手腕上沒有手表——司機偷了手表 這尼瑪的什麼邏輯呐!!!還有,律師給童檢發了視頻,然後因為病毒自動删除了,那他們就沒有找技術人員試試嗎?就算真的恢複不了,這麼重要的證據連試都不試嗎?是不是有點兒戲了。還有,無論是司機的認罪,還是林泰的認罪,全都是口頭上的,????其他證據能證明他們真的犯了罪(律師手裡的視頻應該沒有共享給官方,否則就不會隻有她發現視頻與監控的漏洞),然後法院就真的判了,這真的不是開玩笑嗎?
第四點,管家沒有毀掉他們的布置,按照他的話是他希望童檢發現,然後給林泰翻案。先不說童能不能發現漏洞從而找過去(畢竟他手裡的視頻隻看了一遍就沒了,除非他是那種傳說中記憶力非人的存在,隻看了一遍就能記住所有細節,甚至是左右腿的細節。 哦對,以後管家可能會給他發, 畢竟律師說過檢察院也收到了第一封郵件,也就是說管家也給他們發了第一封郵件,而視頻是律師發的),就算真的發現了,那如果翻案的話,林萌萌不還是殺人兇手,她不是還得坐牢??還是說他打算安排林萌萌跑到海外,然後躲起來???
最後一點,電影名叫全民目擊,但是電影裡面的内容就隻有一點——律師派水軍引導輿論,企圖打感情牌,也就是說 全民 對案件的影響僅止于此,在電影裡的劇情也就幾秒鐘左右吧, 然後以這個為題目,這tm像極了我寫作文,但是通篇隻有結尾一點點題的樣子。合着您也是為了這點醋才包的這頓餃子????你就是個 吉 霸!!!看看人家控方證人,那個女的在劇中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再看看人家關于法庭方面的設置, 那個才叫專業。 或者你tm的幹脆别拍庭審啊,拍的是個什麼玩意兒。 控方證人是一九五幾年的片,你們的是二零一幾年的片,幾十年了都學不會嗎? 呸!就一句話,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