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宏觀叙事都不能解釋愛是什麼,它們隻能去描述,但沒法去解釋,隻有“自我的哲學”才能完成這個任務,“自我的哲學”包含着大量的主觀性。
愛是一種關系,從組成要素上說,愛和友情、親情沒有太大的差别,也就是說,從愛、親情、友情本身來說,并不能作出有力的區分,三個都是“關系”。換句話說,做這樣的區分本身是一種僞命題。
但是,這種區分是存在的,隻不過這種區分必須通過“自我”來觀察,也就是說,“關系”作為一種存在,實質上、客體上不能被區分,隻是因為“自我”的不同“理解”有了區分。
劇中男主說他将婚姻視作手段(means),而不是目的(ends),其實這就是一種區分方式,我們的意識傾向于找(或者編造)意義,因此愛就出來了,友情也出來了,親情也出來了。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三者是同一種東西,但是為什麼“自我”需要不同類(或不同程度)的同一種東西。
最後談一點愛吧,經曆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之後才懂的“手段”和“目的”是什麼,希望每個人都能把愛視作“手段”,去感受愛,去體會愛,而不要把愛當做一個事務,去處理它,去解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