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們是否贊成“誰主張、誰舉證”?
如果贊成,那麼,當一名女性主張自己被另外一個男性強奸時,是否應該由這位女性舉證?
如果贊成,那麼,這位女性是否要說明當時的情形?比如被強奸時肢體的位置、強奸之前及之後的情形等證詞?
如果贊成,那麼,問題就來了:
1.這位女性得一遍又一遍的在警察局、見律師、法院開庭等場合當着所有人的面訴說自己被侵犯的遭遇;
2.作為辯方律師,他隻需要找到的在這麼多遍證詞中,前後有矛盾、錯誤、不符合邏輯的地方,以此駁倒對方。
就如同《初步舉證》展現的,在做了那麼遍證詞、并在終審法院再次闡述自己的肢體位置後,當對方律師質疑說,“朱利安兩隻手壓住你的兩隻手,所以你的嘴并沒有被捂住”時,她突然想起來,不對,朱利安用一隻手把我兩隻手抓住,另一隻手捂住我的嘴巴!

但是,為時已晚!突然想起來的細節,與之前表述的肢體位置不符,敗訴。
返回來,即使想到了,也仍然是敗訴,因為在這種一遍遍證明中,必然會有前後矛盾、記憶錯誤、模糊不清的地方,隻要對方律師抓住一個點,就能找到突破口。
比如, 對方還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詢問技巧,刻意去混淆對方的記憶,讓對方陷入不是/是的陷阱裡,如同《初步舉證》裡面,女主坐在椅子上,不斷的說”我不知道"、“是,應該是的“。

我們都知道,有一種玩笑,就是不斷的讓你回答”是“之後,然後突然給你一個”不是“的問題,你仍然會回答”是“,這是一種思維慣性,是一種語言的圈套,而這種圈套被用在了律師的詢問技巧裡,一個普通人如何能夠應對?
問題是,為什麼不問那個男的?因為”誰主張誰舉證“,作為施加者的男性,他可以坐在椅子上看着這一幕。
而且,這種證詞和法庭申訴,難道不是一遍又一遍的對女性的傷害麼?
這就是整個問題的怪圈!
這讓我想起了2019年日本被性侵的女記者伊藤詩織,她說,日本警方開展調查時,往往采用一種用假人進行強奸案現場複原的手法,除了一遍遍複述事件,詩織還被要求躺在軟墊上,男警官将等身大的假人放在她身上,試圖還原當時的情形。

值得慶幸的是,在全社會的關注下,伊藤詩織最終勝訴,可是,那種需要一遍又一遍的重演當時的場景、男性不用被聞訊等問題,至今仍然存在。
最後簡單說一下這部電影,這其實不是電影,它是一部話劇,剛開始我并不知道,看了5分鐘後,心裡還在想,這不會是話劇吧,不會就是這一個場景吧,到了10分鐘,終于明白了,的确是的,尤其是背景觀衆的笑聲出來後,就明确了,這就是話劇,算了,認了,就這樣看下去,沒想到漸入佳境。
這裡不得不提到有點小遺憾,因為不懂英文,所以必須看字幕,這就導緻一邊看表演,一邊看字幕,眼睛上下切換,有段時間,我幹脆不看字幕了,隻看表演,舒服了很多,但是我看不懂她在說什麼啊,這種劇本它有很多細節,尤其是很多前後呼應的細節都藏在文本裡,所以這不得不說是非英語的遺憾。
“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106分鐘,中間不能講錯一句話、出錯一個動作,每一秒鐘的語言、表情、動作、道具、燈光、音樂全都不能錯,否則就會出戲,一出戲,就是敗筆,這種話劇就是講究的是渾然天成,演員和環境全部融為一體,女主和制作團隊功底深厚,真的不容易。
這中間有兩個地方讓我震撼,一個是雨,這是整部劇的關鍵轉折點,前面是一帆風順,後面是坎坷傷痛,一分為二,過場鮮明,另一個是配樂,有節奏的鼓聲,配合着有節奏的語言,震動心靈。



在電影結束後,出現了一個插曲:演員謝幕,電影結束,之後就是鼓掌,結果我在的電影院大概有10來個人,沒有人鼓掌,也沒人走,過了段時間我實在耐不住了,鼓起掌來,後來又覺得自己有些二,前面兩女生回頭看我,可能覺得好奇怪,于是尴尬的趕緊出了電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