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兩年,終于看了這部高分口碑電影。情節非常真實,我覺得編劇/導演鮑姆巴赫一定是對婚姻中的雙方都有比較深刻的認識,才能寫出這樣的劇本。因為故事講得好,在第一遍看完這部電影的時候,我們想說的話都是關于電影設置的議題本身的,很少有關于影片自己藝術技巧的。但這也正說明我們在觀影的過程中被故事吸引了吧!簡單說,它揭示了一個讓我們頗感無力的事實:在一段婚姻關系中,我們可能是一起墜入了愛河,最終卻要各自掙紮,分開走完這段别離的路程。當然,如果分開是帶有偶然性的,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隻是恰好走入了一段“彼此想要的生活不同”的關系,那麼本片大可以命名為“離婚故事”;正因為作者認為他揭示的議題具有普遍性,認為這種願望、權力的錯位和解決問題方式之慘烈是“不可避免的”,才把影片冠名以“婚姻故事”,而這點讓我頗為困擾。
影片剛開始幾分鐘,我們通過男女主口中“我愛對方的哪些地方”,非常快速地建立起了對兩個人物和故事大緻走向的概念:兩個溫柔、體面、頗為愛孩子的人,曾經非常依賴彼此在生活中的支持,但是現在婚姻産生了難以調和的矛盾,将要走向破裂。在接下來的兩個小時裡,他們大概會get nasty,大動幹戈,圍繞财産和孩子的撫養權争個頭破血流,但最終,他們會分開。That’s how it goes. Always. 每一個他們接觸的專業人士(一開始的調解員、後來的女律師、男主的兩任律師)都早就知道會發生什麼了,他們見多了。那麼有必要這樣大費周章嗎?用兩個小時講一個已經猜得到走向和結果的故事?很不幸,伴随着這個過程,最終我們會和主人公一起意識到:“我們”的婚姻故事,不得不被拆分成“你的故事”和“我的故事”再講一遍,才能畫上句号。
他們為什麼要離婚?
當人們申請離婚時,總喜歡用“感情破裂”這一說法。而事實上,比起“感情”的破裂,這個裂痕更容易産生在生活方式上。當我們想過的日子不一樣,一起生活就變得特别困難,而且往往以至少其中一方承受着巨大痛苦為代價。“愛”往往并不能彌合這一裂痕,如果我們不愛對方,根本不care,有些事情反倒沒有那麼難。就像心理學著作《親密關系》裡說的,一開始我們被一個人的外表所吸引,随後是價值觀,但是随着時間的推移,最終左右親密關系能否長久穩定的,往往是生活方式。啊,多希望我20歲的時候就能理解這個道理。當然,即使人們年紀輕輕就了解并接受了這一規律,也不一定就能在婚前選擇時輕易“避雷”。畢竟,第一,兩個人剛剛擦出愛情火花的時候,巨大的激情和在一起所帶來的新鮮感,極大地拓展了人們的“寬容度”,很多事你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歡,隻會覺得和對方一起做出了新的嘗試非常有意思,直到最初的激情褪去,我們在日常生活的瑣碎中,自己根深蒂固的那一套“舒适區”“自我意識”又會不斷彰顯,而感情又剛好進入了倦怠期;以及,第二,有幾個人年輕的時候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我們“認識自己”的能力總是覺醒得比“性”和“愛”要晚,個人理解,人性畢竟比動物性更深奧。扯~~~遠了。回到《婚姻故事》的主人公身上,雖然很多女性觀衆看電影時可能會很糾結男主出軌、以及控制欲強、不尊重女主的願望這些點(說真的,哪個導演不是control freak?特别是還有幾分才華的lol),但本質上,他們就是prefer不同的生活。妮可當然很看重自我價值的實現,查理也未必就覺得一個妻子一個母親不值得有自己的價值,歸根結底他們的規劃不同。放在這個故事裡,這種“不同的人生選擇”被外化成了地域差異——妮可想回LA, 查理卻是堅定的紐約客。這一點是他們婚姻真正的deal breaker,也是離婚時為什麼難以settle的核心争議點。And why is parenting makes it a lot more harder? 因為parenting的一部分就是“制定規則”,而在制定規則的過程中,每一個人都想争取那種“我說了算”的權力。“這是我的小孩,我希望他按照我精心為他規劃的方式來成長,因為我自信這是我盡力為他謀求的最好……”而且電影裡的律師還會告訴你,别聽孩子說他想選擇什麼,他隻是撿你喜歡聽的說,根本不作數。大部分負責任的家長都很難接受直接放手退讓,就像查理的第一位律師勸他的,孩子會長大的,到時候再讓他做選擇,也許他會選去東海岸讀大學呢?
不過事實上,就像這個故事中展現的一樣,大部分婚姻在進行中的時候,作為妻子/母親的一方往往要為家庭責任和家庭角色付出更多,所以,在婚姻終止的時候,她們往往能取得更多對孩子的話語權。這大概是因為我們整體上還是生活在一個父權社會中。而這和第二個話題點緊密相關——
在一段關系中,“弱者”往往握有最終的“主導權”,因為他們可以選擇先離開。
在電影的前一小段,我們看到女主妮可疲憊而又心碎。在紐約的調停師辦公室,她拒絕念出自己寫的查理的優點,拒絕交談,是因為她比查理更先一步“死心”,更早意識到這段婚姻和整個親密關系的終結。妮可離開紐約去洛杉矶的前夜,她最後一次出演了查理導演的舞台劇,晚上回到家,她對查理表示“為看得出來你想給我點評,既然你不說就睡不着覺,你就說吧”,在查理一如既往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認真給出表演的意見後,妮可轉身回房間,淚流滿面——很多觀衆抨擊這個段落體現出查理的自私與狂妄,而我更願意把它看作是雙方對這段關系走向認知上的一種錯位。誠然,查理一定是非常自我的,他完全忽略了妻子的感受,直到最後一刻,他的腦子裡還隻有他的劇團和他的劇作,全然沒有意識到下一步等待他們的是什麼。而妮可這一走不會再回頭,不光是他們的婚姻關系無法挽救,更是“從現在起一切不再聽你的”這套遊戲規則。正因為之前在紐約時,他們三口之家,作為一個整體,可以說基本上就是在過“查理想要的那種生活”,所以查理直到這一刻還沒有感到巨大的不滿,他把分開看作是調整,以為一切還能可控,而等到失去的時候他才能真切體會到他要失去的是什麼。(鮑姆巴赫用一段劇情刻畫了這種真·切膚之痛,非常幽默,非常witty。)所以,當妮可在幹練的離婚律師諾拉的指導下,開始“搶得先機”,“發動全面戰争”,查理才會那樣地措手不及。因為他以為離婚也會在他可控範圍内。
這裡我總是會想起CSI中老G說的話,在SM關系中,M的一方才是主導,because they got the right to say ‘stop’. 而這可能也對照了影片的标題為什麼要叫“婚姻故事”,it takes the two of us to enter this relationship, but it only takes one to leave and tear it apart.
在影片的叙事上,我覺得鮑姆巴赫已經做到了盡量的公正,他會輪流利用不同主人公的視角去講述這個故事,而且随着劇情的推進,因為他總是“讓處于弱勢的一方作為視點人物”,能給觀衆充分的與他們共情的空間。當然,可能因為他本身是男性,而且本片估計一定程度上基于他自己的人生經驗,所以可能對男主内心的展示多一些,但是鮑姆巴赫至少進行了相當的反思,才能表達出“因為在婚姻裡你占盡了便宜,所以離婚時無限吃癟”式的思考。那場夫妻吵架的戲确實從台詞到調度都無比精彩。親密關系中的人們在爆發争吵時,能用最惡毒的話攻擊對方,以期給對方帶來最大的情感傷害——但是很不幸,我們分辨不了其中哪些是真心話,哪些是氣話,以及就算是真心話又有多大的價值。雙方說到底隻是各執一詞罷了。查理在争吵時指責妮可,“根本不是我忽視了你的聲音,你根本沒有自己的聲音,你隻是喜歡抱怨你發不出自己的聲音”,這一點在影片結尾時被證實是僞命題(妮可得了艾美獎導演獎項提名,她有自己的“聲音”,确實之前查理壓抑了她),但是查理在說出這話時大約是真心實意那樣認為,而不僅僅出于私欲(仿佛妻子就是當仆人使用最方便)。這種叙事方法以及創作者自我經驗的反思疊加出更加豐富的表意,讓我想起Jason Robert Brown創作的音樂劇《過去五年》,很有意思,都是紐約才子經曆了失敗婚姻後悟出自己到底有多自戀。
電影其它技巧層面的内容就不評價了,精彩的對白,流動的鏡頭,富有張力的劇本結構,行雲流水的表演——其實男女主演大概換成誰都能演好這倆喪喪的角色,但是我很喜歡斯嘉麗約翰遜主演本片,帶來一種“寡姐轉世居然是個worn-out失婚媽媽”的幽默感,還有就是離婚官司打差不多時,男女主分别演繹的歌曲,來自于同一部音樂劇《Company》,不得不再次感歎,連婚都沒結過的桑爺真的是神啊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