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看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想起袁枚在《祭妹文》裡寫“使汝不識詩書,或未必艱貞若是”,

覺得房思琪或許是美麗外加小有才華才會更受傷害,現在想來真是大錯特錯。

...

首先,文學隻能是文學,

文學裡小姑娘說愛,你我都明白那是種經常被人提及的疾病,ptsd。

再次,美麗并不是受傷的理由,

穿什麼樣的衣服、做什麼樣的行為同樣也都不是。

最重要的是,這個問題的核心是受害者的弱勢地位,以及,社會對此類事件的态度。

我們今天談論此類事情,都會被扭曲被隐藏,

幾乎每一天都在發生、每一天都在被遺忘。

大部分情況下社會都會将恥辱的那面推到受害者身上,

更何況将近五十年前。

《Abducted in Plain Sight》的故事就發生在将近50年前,

主要内容就是熟人罪犯用盡心機誘拐小女孩Jan兩次。

匆匆看完,回來搜了一下看到評價感到更難受了。

大部分評論都在指責父母,

Jan的父母确實犯過錯,比如說兩個人都跟罪犯出過軌,

因此間接造成了第二次誘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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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人覺得離譜,Jan居然原諒了父母,

而且這樣的事情居然能夠堂而皇之地拿出來拍紀錄片。

恭喜這些人,思維跟罪犯一模一樣呢!

罪犯就是知道怎麼操控身為小女孩的Jan、

就是知道Jan父母的錯誤會讓他們做出更錯誤的選擇才故意誘導、

他就是知道大部分人面對此類事情會遮遮掩掩吞下血液和牙齒。

李國華用同樣的手法去操控年幼的房思琪、欺瞞周圍的成年人,

房思琪沒有走出來,她的父母在書中被寥寥數筆帶過。

但Jan走出來了,

她自述說:“I was completely loved. And I think that was crucial for all of us surviving.”

她覺得她的家人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

所以十幾年後,

罪犯在法庭上恬不知恥地問Jan,

“這個故事能讓你賣出不少書吧?你要把這件事拍成電影吧?”

...

而幾十年後,長大成人的Jan堅定地回答,

“我的目标是讓人遠離你這種人。”

...

試想一下,如果Jan的父母真的隻為了自己,

當初大可以盡可能瞞下這一切甚至反過來指責受害者(就像華燈初上裡蘇的母親一樣)。

此類對Jan父母的批評,在某種程度上是“指責受害者”的扭曲進化版,

都偏離了應該指責的重點。

有一次我和醫生就某件實事争吵,

他說:“那你告訴我,要怎麼辦呢?“

我給不出答案。

是的,我們都很渺小,無法撼動全貌,

大部分情況下隻能眼睜睜地看着某件事發生擴張然後熄滅。

但個人依舊可以做到,

有時候隻是社交軟件上按幾下轉發,

有時候是在一群人歡聲笑語裡大聲喊“這一點都不好笑”,

更多的時候是面對此類事件心裡的評判。

每個人的家庭、境遇、人際關系都十分複雜,

永遠不要去指責受害者,

犯了錯依舊可以彌補,被傷害照樣能夠堅強,

因為你我都知道 該被指責的人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