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刷到電影主人公的短視頻才好奇來看電影的,我以為電影的主要篇幅會是一個女人握着方向盤去遍了所有她想去的地方,路上是山川河流、怡人風光。

然而電影的重點在于她如何克服重重困難,真正上路。在這重重困難中我看到了一個女人可以被“吃”三次。

李娟最無憂無慮的日子,在她還是高中生的時候,那時她坐在車鬥上,抱着小羊,與朋友們說起未來上大學、闖蕩世界的夢想。身後的青山見證着她的意氣風發,清風拂過她的碎發,感覺陽光都偏愛着這樣的她。

然後她就第一次被“吃”了,第一次“吃”她的,是她的父母。為了給家庭減輕負擔,她被辍學了,進廠打工,做着根本不适合自己的重體力勞動,每天與灰塵為伴,她非常地想逃離這樣的生活。

在匆忙的逃離中,她第二次被“吃”了。這次“吃”她的,是她的丈夫。當然她的丈夫也不是在婚姻之初就露出獠牙的,而是在她生了孩子還下崗後來與丈夫共同生活後,才慢慢展露出其自私、自大、欺軟怕硬、大男子主義的一面。而她想逃離這樣的婚姻卻得不到親人的支持,女兒倒是支持可也隻是口頭上,反而女兒的存在成為束縛她的枷鎖,讓她開始了第三次被“吃”。

女兒是最能理解母親的,在母親出走的事情上,女兒也是給了支持的,可是在這個社會體系中,女兒也在被吃。工作、孩子雙重的壓力讓女兒也想享受母親的犧牲。第三次被“吃”,可以說是把社會結構對女性的隐形壓迫表現的淋漓盡緻,這種“吃”與時俱進、更隐蔽複雜。

而李娟終于不再被宰割,走出了家門。電影最後她一襲紅裙走在巍峨群山之中,剛與柔的魅力在她身上并存,我想在三十年後,她終于掌握了自己的人生,獲得了自己的成長。